在江苏,一位老人满怀期待带着自种的94斤菜籽去榨油,却榨出了32斤难以食用的臭油,更让人寒心的是,投诉维权时竟要自费数千元做检测。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哪是榨油啊,简直是在榨老百姓的血汗钱!
案例回顾
李大爷(化名)和老伴终年务农,今年特意种了一大片油菜,想着榨点纯正的菜籽油给儿女们尝尝。
等到油菜收获后,老两口精心将菜籽晾晒干净,一粒一粒地挑选,最终选出了94斤优质菜籽。
李大爷挑了个好天气,天不亮就起床,骑着三轮车把菜籽运到镇上的榨油坊。
看着机器慢慢把金黄的菜籽压榨成油,李大爷的心里美滋滋的,不停地跟榨油坊老板夸自家的菜籽多么好。
最后榨出了32斤油,虽然出油率不算太高,但李大爷还是很开心,想着晚上可以叫儿女们回家团聚,尝尝这香喷喷的新油。
回到家后,李大爷迫不及待地告诉老伴这个好消息,还特意打电话通知了在镇上工作的儿子女儿晚上回来吃饭。
傍晚时分,李大爷满心期待地准备炒菜,谁知刚把油倒进热锅里,一股难闻的臭味就窜了出来,呛得他连连后退。
李大爷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赶紧打开其他油壶仔细查看,这才发现所有的油都散发着异味,只是在没加热时不太明显。
第二天一大早,李大爷就赶回榨油坊找老板理论。可榨油坊老板不但不认账,还指责是李大爷的菜籽质量有问题,说可能是晾晒时发霉了。
这让李大爷十分生气,因为这些菜籽可是他和老伴一粒一粒精心挑选的,怎么可能有问题。
多次交涉无果后,李大爷只好求助市监局,带着问题油和菜籽饼请工作人员检查。
市监局工作人员闻过油后也认为确实存在问题,但要出具正式鉴定报告需要送检,费用要数千元。
这可难住了李大爷,一来是检测费用太高,二来担心检测费用花了,万一结果对自己不利,岂不是更亏。
后来李大爷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系了一家鉴定机构,把油的照片和情况发给对方,对方明确表示这种油不能食用,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法》第34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榨油坊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安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持续经营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履行。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费者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
目前事件尚未有最新进展,但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出现以下处理结果:
1. 依据《食品安全法》,如确认榨油过程存在违规操作,榨油坊将被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2. 赔偿李大爷94斤菜籽的市场价值,以及往返交通费等合理支出。
3. 市监局可对榨油坊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不合格设备。
案件看法
如果我们为当事人,可以利用以下几点让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积极收集证据,拍摄视频记录油品异常状况,保留榨油过程的单据和票据。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协会出面调解,可以避免高额检测费用。
通过社区、网络等渠道寻找是否有其他受害者,组织联合投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法院先行调查取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网友评论道:榨油坊这种害人不浅的行为,就该让他破产倒闭!
还有网友认为:检测费用比榨油钱还贵,这不是把维权的路给堵死了吗?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