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微博,看到南昌一男子破坏军婚被抓的新闻,不由的感叹这人胆也太大了,敢与军嫂保持同居关系,这不明白着是挑衅吗?
据平安南昌消息,近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第一起破坏军婚案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024年3月,正在杭州服役的军人李某与陈某在家人的介绍下登记结婚,龚某明知陈某已是军人配偶,仍与陈某一直在南昌县向塘镇保持同居关系。2024年5月底,李某发现两人可能存在关系后报案。
龚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自己破坏军婚的行为深感愧疚,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
这叫什么事?破坏军婚可是重罪,本来夺人妻就是天理难容,更何部破坏军婚了,这人民子弟兵在保家卫国,结果却被不法分子破坏了婚姻?这一定要重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让那些不法分子胆寒,别给他们讲什么过多的话,只要抓到了就判上个十年八年的,起到震慑性作用。
社会上总有一些人自以为聪明,以为自己做的事天衣无缝,以为别人家男人在外面就可以胡做非为了,他们其实也知道被抓住的后果,只是心存侥幸以为别人不知道罢了,自古奸情出人命,这几年因为奸情出事的可真不少。
女人若不喜欢男人了,可以及早的选择离婚,然后再光明正大的去寻找自己的爱,别这样给双方都留下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