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每一个选择都可能成为命运的转折点。近日,一起发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的交通事故,不仅牵动了无数人的心,更展现了法律的温度与人性的光辉。这起“女生高考前撞死人,获谅解未被起诉”的事件,不仅是对一名高三女生命运的救赎,更是对法律公正与人性关怀的深刻诠释。
2024年3月25日凌晨5时,天色未明,细雨蒙蒙,灌云县某路段上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高三女学生小玉(化名),为了赶早课,骑着电动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由于当日天色较暗且路面湿滑,小玉未能充分观察前方路况,不慎将同向步行的潘某某撞倒。潘某某受伤严重,送医救治两天后不幸离世。这起事故不仅给小玉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让潘某某的家人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
事故发生后,灌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迅速介入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等手段,认定小玉因逆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而潘某某因未在人行道内行走承担次要责任。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小玉及其家人深感愧疚,并立即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他们不仅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还主动与被害方家属沟通,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承诺会尽最大努力进行赔偿。
2024年4月25日,灌云县公安局以小玉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审查起诉。然而,在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后,并没有简单地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起诉,而是深入了解了案件背后的复杂情况。检察官们发现,小玉虽然因逆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但她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了施救,并表现出了强烈的悔过之意。更重要的是,小玉正值高三,即将面临高考这一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一旦被起诉,不仅会影响她的学业,更可能给她的一生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在综合考虑了案件事实、小玉的悔过表现、被害方家属的谅解以及小玉即将高考的特殊情况后,检察机关决定对小玉拟作不起诉处理。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更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与温度。它告诉我们,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条文,而是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的工具,旨在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为了进一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灌云县检察院于2024年4月26日组织召开了小玉交通肇事拟不起诉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妇联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家事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参与讨论。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听证的主要问题,引导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与答辩。
妇联专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工作经验,阐释了对高考考生教育、感化、挽救的重要意义,并对小玉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其缓解和释放负面情绪。来自灌云县妇联的听证员孙芹表示:“小玉虽满十八岁,但社会阅历较浅,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不利于重返社会。小玉有明显的悔过表现和正向改变,且被害人家属对不起诉决定无异议,建议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对小玉交通肇事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尽快办结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其放下心理包袱轻松备考。”这一意见得到了其他听证员的一致认同。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迅速为小玉开通了快速办结通道,加班加点完成了案件的审查工作。从受理到审结,整个过程仅用时2天,这一高效而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不仅让小玉得以顺利参加高考,并最终圆梦大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此外,针对事故路段的安全隐患,灌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住建、交警、教育、城管等职能部门,就加强路政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召开圆桌会议,共同协商解决。目前,相关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有效预防了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