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复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为依法执行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2022)冀0404执803号
被执行人:贾卫涛,男,汉族,身份证号:130421198208293914,执行案号(2022)冀0404执803号,执行标的128731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包括账户存款、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使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回款,(包括该线索涉及非现金财产但经法院依法拍卖、变卖后获得的执行回款)的个人或单位,申请人给予该执行回款的10%的奖励。凡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申请人承诺给予提供者3000元的奖励。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8日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悬赏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310-5520766
联系人:王法官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复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为依法执行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2022)冀0404执396号
被执行人:侯现军,男,汉族,身份证号:130427198109275110,执行案号(2022)冀0404执396号,执行标的54575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包括账户存款、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使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回款,(包括该线索涉及非现金财产但经法院依法拍卖、变卖后获得的执行回款)的个人或单位,申请人给予该执行回款的10%的奖励。凡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申请人承诺给予提供者3000元的奖励。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8日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悬赏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310-5520766
联系人:王法官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复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为依法执行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2023)冀0404执635号
被执行人:韩红伟,男,1975年9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130428197509083734,执行案号(2023)冀0404执635号,执行标的623995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包括账户存款、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使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回款,(包括该线索涉及非现金财产但经法院依法拍卖、变卖后获得的执行回款)的个人或单位,申请人给予该执行回款的10%的奖励。凡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申请人承诺给予提供者3000元的奖励。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8日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悬赏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310-5520766
联系人:王法官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复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为依法执行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2020)冀0404执435号
被执行人:董有利,男,汉族,身份证号:130427197401145116,执行案号(2020)冀0404执435号,执行标的294638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包括账户存款、动产、不动产、有效债权、有价证券等),使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回款,(包括该线索涉及非现金财产但经法院依法拍卖、变卖后获得的执行回款)的个人或单位,申请人给予该执行回款的10%的奖励。凡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申请人承诺给予提供者3000元的奖励。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8日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在本公告悬赏期限内,针对公告上被悬赏人的悬赏效力,在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后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310-5520766
联系人:王法官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二 O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来源:复兴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