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河北网站获悉,石家庄上佳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违反食品安全问题。
文号:“石藁市监处罚﹝2024﹞416号”的行政处罚判决书显示:经查,当事人承认2024年7月20日至9月18日共生产了4600公斤蜡瓶糖,蜡瓶糖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9月23日分3次全部销售到了江苏省淮安市,成本价每公斤13元,销售价每公斤15元,货值69000元。生产蜡瓶糖的原材料是食品添加剂蜂蜡和糖液,2000公斤蜂蜡是2024年7份至9月份分两次从东光县金辉蜡制品厂购进的,并提供了东光县金辉蜡制品厂生产资质及蜂蜡的检验检测报告,2000公斤蜂蜡全部用于生产蜡瓶糖没有剩余,当事人只提供了剩余的1条蜂蜡的包装袋,包装袋正面印有“名称:蜂蜡;产品类型:白色,颗粒状;产品执行标准:GB/1886.87-2015;生产许可证编号:SC20113092300341;重量:25千克/袋;保质期:36个月;生产日期:2024年8月28日;储存条件:置阴凉处,防热;公司:东光县金辉蜡制品厂;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于桥乡果园村;电话:13503276259”,包装袋背面没有任何印刷标识。根据《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规定,应在食品添加剂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当事人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蜂蜡包装上没有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存在一定风险,由于当事人购进蜂蜡时东光县金辉蜡制品厂给当事人提供了生产资质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当事人没有注意包装袋上的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注。当事人已经停止生产蜡瓶糖,2024年9月28日当事人告知销售商召回有问题的蜡瓶糖并张贴召回公告,截止目前召回了市场上未销售完的蜡瓶糖3500公斤,其余1100公斤蜡瓶糖已被消费者食用无法召回,未收到不良反应情况,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3日委托河北翔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召回的3500公斤蜡瓶糖进行无公害处理,2024年11月15日当事人把召回的蜡瓶糖送到了河北翔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公害处理,并支付了处置费用9100元。
公司名称:石家庄上佳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经营范围:食品制造业。糖果生产技术研究服务;糖果制品生产、销售;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
信息来源:信用河北,爱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