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嫖娼遭威胁,向间谍大量泄密,会面临什么处罚

瑶球球的小班 2025-03-13 10:32:35

3月12日,据媒体报道,某驻外机构公职人员张某,在境外任职期间频繁出入高端场所,与境外某企业家协会成员李某结识并建立信任关系。

在一次交谈中,张某向李某透露了对“特殊娱乐场所”的兴趣,李某随即向其“上线”汇报。

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指挥下,李某邀请张某前往当地一家情色场所,张某的嫖娼行为被“当地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为摆脱困境,张某求助李某,李某联系了一位自称能帮其脱身的“兄弟”,实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

此后,该“兄弟”以张某嫖娼照片为要挟,胁迫张某与其合作,搜集我内部信息。

张某在威逼利诱下达成“合作”,多次通过打印、拍照、撰写、口述等方式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涉密信息,并收取大额经费。

在即将离任回国之际,他甚至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签订“承诺书”,约定回国后继续为对方工作、提供情报。

国家安全机关在张某回国后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终张某因犯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国家秘密罪,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张某真是色迷心窍,丢了国家脸面,也毁了自己前程。境外间谍机关精心设计的“桃色陷阱”,他竟毫无防备地一头扎进去,被抓现行后还不知悔改,反而在威逼利诱下越陷越深,大量泄露国家机密,简直罪无可恕。

也有网友认为,李某这境外间谍也着实狡猾,利用张某的不良嗜好,一步步将其拉入深渊。先是出手阔绰赢得信任,再投其所好设下圈套,最后以嫖娼照片为要挟,迫使张某就范。这“桃色剧本杀”的套路,真是防不胜防。

那么,会面临什么处罚呢?

张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张某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威逼利诱下,多次提供大量涉密信息,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

张某作为驻外机构公职人员,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

其利用工作便利,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违反了《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

该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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