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由县级拔款,没有编制,属于事业人员吗?当然不是。这里是两个概念,一个是街道,另一个是社区。街道是社区的直接上级,社区属于街道的指导和管理的基层自治组织。下面和大家分享相关的知识要点:
我国城市中的街道,属于不设区的城市或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或是办事机构,设区的城市所属区、县的派出机构或是办事机构,其行政级别相当于农村的乡镇。行政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行政职务为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目前的管理架构其实和乡镇差不多。街道办事处虽然行政级别和乡镇差不多,职能主要是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级别在不同的城市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重庆等直辖市的街道,市辖区的街道主要领导属于县处级干部,市管县的街道主要领导为副处级干部;副省级城市比如成都市,市辖区的街道主要领导为副处级干部,市管县的街道领导为副处级或是正科级领导;省辖市的街道主要领导、县级市和县城的街道主要领导为正科级领导。
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中,街道主要领导,综合部门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各个科室的工作人员,根据管理职能的不同,既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还有编制外的聘用人员或是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街道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全部由财政拨款解决,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同时缴纳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待遇。
社区是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基层自治管理机构,是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按照辖区居民的人口等情况而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社区的工作是比较繁琐和具体的,其工作对象就是社区的居民,主要的职责就是为辖区居民群众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办理各项事务。上级若干个部门的所有业务都要通过社区,才能贯彻落实到千家万户,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对社区工作最具体的形容。
社区工作人员中,除了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外,还要根据上级各个部门的业务聘用若干工作人员,比如社保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办理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医保服务人员、社区网格员管理员、党群工作人员、民政事务工作人员等,有的社区是一人担任多个岗位,承担上级指派的业务、事务工作。
由于社区属于居民自治组织,除了居民委员会的成员选举产生意外,其他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聘用,既没有行政编制,也没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上级所属的业务部门负责支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相关的业务部门,或是由街道财政负责拨款缴纳。但由于不属于机关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只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缴纳职业年金。
综上所述,街道工作人员,绝大多数属于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的是行政编,有的是事业编,享受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社区工作人员由于没有行政或是事业编制,但工资福利待遇的主要来源还是由财政资金解决,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