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在网上晒自己拿优待证享受军人的待遇非常不妥”,这是一位战友在网上发表的评论,我觉得它有一定的代表性,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他给出了几点理由:第一,退役军人优待证在国内不同省市或地区所能享受的待遇不一样,确实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比如你所在城市,退役军人优待证可以免费坐公交,但很多城市乘地铁、坐公交都不免费,有些地方甚至公交、地铁都不行。
第二,社会对军人的认识不统一,有的部门单位认为退役军人也算军人,凡是军人能享受的待遇,退役军人也能享受;但很多部门肯定是严格按照法律执行,认为退役军人不能享受军人的待遇。退役军人在网上晒自己享受军人待遇,只会让更多退役军人感到这种不一致带来的不适应。

其实,我觉得这位网友的担心没必要。退役军人享受优待优先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共识,难道你不觉得吗?《退役军人保障法》都已经出台,退役军人优待证也发放了,这还不算共识吗?所以,退役军人享受优待优先是法定政策。
当你用优待证享受到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景区景点减免门票费,以及在一些机场、银行办业务享受优先,这有什么不行呢?表扬一下提供优待的机场、银行,又有什么不好呢?你说这些单位分不清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人家那么大的机构,怎么可能分不清?
现实当中的提示来的来看,人家很清楚,享受优先的对象,写着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两者并非并列关系,只是把部分给现役军人的待遇也给了退役军人而已。对吧?像有些高铁站,军人候车区直接明确写着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队文职干部、退休人员可以享受,没写退役军人,这种就不包含退役军人;要是写了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说明已经把退役军人包含在内了。

因此,你看到有这种明确写了优先且包含退役军人的标识,就一点疑问都没有,根本不会有冲突,老百姓也能看到人家把退役军人列出来了。就像我在一个汽车站的售票处,窗口上都写着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等等。所以,这有什么不好意思,又有什么不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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