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派出所内袭警把自己弄伤,法院判决称民警徒手控制不够科学

暮色年华 2023-09-20 13:22:25

【前言】

“因民警在制服受害人时手法不够科学,导致受害人脚踝受伤,现判决民警对此承担责任。”四川一地法院的判决书上这样写道。

但是被判决要求承担责任的民警不服上述判决,于是提起了上诉,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二审法院同样认为民警执法时手段不够科学合理,于是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该名民警在执法时到底采取了什么样的手段?

民警赔偿8万元的判决书引争议

此前四川一地的法院作出了判决,认为民警面对在公安局打闹的妇女,不应该采取徒手控制的手段导致妇女受伤。所以在面对该名妇女提出的赔偿的请求时支持了妇女的要求。

这一判决一出,立马就被细心的网友发现并且发布到了网上。

此事一下子就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判决书中写道:女子毛贵美在警察局时拒不听从民警的指令,用脚踹民警,在被民警用手铐制服倒地之后依然还在用脚踹民警。所以民警上前徒手制服住毛贵美,只不过在制服毛贵美的过程中导致了毛贵美脚踝受伤。

有网友表示是毛贵美自己在警察局胡闹,漠视王法,所以才会被制服。那警察在制服的过程中有点磕磕绊绊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有不少网友都在这位网友的帖子之下表示了支持。因为这些网友都认为在面对像毛贵美这种无理取闹,甚至还要袭警的人,难道警察就不能采取一定的手段将其制服?难道就要站在原地等着被他人殴打?

公安辩解

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网友对此持反对意见。有的网友认为法院之所以判决民警承担责任,肯定是因为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采取的手段超过了制服毛贵美的必要限度才会导致她受伤,法院也才会因此判决民警承担责任。

还有网友认为若是对民警执法的手段不进行一定规制,那么就会导致暴力执法,损害的是广大群众里利益。

对民警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这一问题,这些网友众说纷纭。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

女子大闹派出所

四川一地的警方一天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在菜市场和卖肉的摊贩争执了起来,警方随后立即赶往了现场将相关人员带回警局。

据了解,买肉的女子名叫毛贵美,今早在买肉时说摊主缺斤少两才与摊主发生了争执。但是摊主却表示毛贵美在买肉时让自己把旁边的一些碎肉割了之后再给她称50元的肉。

摊主不仅同意了毛贵美的请求,而且这50元的肉,摊主说只收毛贵美40元。但即便是这样,毛贵美还是嫌贵,只愿意给摊主35元。摊主当然不愿意,毕竟这样的话,自己做的可是亏本生意。

随后两人便已经有了一些口角。毛贵美平时就是一个泼辣的人,在与摊主争执的过程中说摊主的称有问题,缺斤少两,甚至还将肉往摊主身上砸过去。周围的人见状不妙这才报警。

图源网络

也正因如此,毛贵美才会被带到警局。然而在警局时毛贵美不愿意听警察的安排,不仅声称自己没有错,就是摊主的问题,还用脚踹民警。民警用手铐将毛贵美制服的过程中不小心将毛贵美按倒在地,倒地之后的毛贵美仍然在用脚踹民警。

无奈之下,民警只能将毛贵美的双脚控制住。在这个过程中,毛贵美的脚踝受伤。

民警与女子法庭对峙

毛贵美因为自己的脚踝受伤于是将民警告上法庭,要求民警对自己的伤承担赔偿责任。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民警为了证明自己执法手段的正当性,向法院提交了事发当时的监控记录。

只见监控记录显示确实是因为毛贵美用脚踹民警才导致的伤。

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法院最后居然判决民警需要对毛贵美的伤承担责任,赔偿8万元。而原因竟是民警执法时是徒手控制的,手段不够科学才导致的毛贵美受伤。

民警对此感到十分冤枉,于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经过二审,法院的判决并没有任何改变。法院依然认为民警执法的手段超过了必要限度,需要承担责任。

【案例分析】

首先本案中毛贵美与卖肉的摊主发生争执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毛贵美与摊主发生的是口头上的争执,行动上也就仅仅表现为将肉扔向摊主,并没有对摊主造成实际上的伤害,所以毛贵美的行为还没有达到由《刑法》处罚的高度。

这是因为《刑法》的处罚手段是最严厉的,所以《刑法》具有谦抑性。也就是说并不是任何手段都会由《刑法》进行处罚,只有那些由其他的法律穷尽任何手段都没办法对他人的行为进行处置时,才会由《刑法》进行管束。但是显然,本案中毛贵美的行为还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

另外,毛贵美在警察局不听警察的指令并且袭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以及袭警罪。

所谓的妨害公务罪,我国《刑法》的规定是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拒不听从指令或是采用其他手段妨害其执行公务。而袭警罪,顾名思义就是对警察进行袭击。

本案中毛贵美的行为显然已经符合这两种罪的构成要件了。

最后,民警为何需要对毛贵美的伤承担责任?

其实法院的判决是具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即便是毛贵美拒不听从安排在先,但是警察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也应当先考虑有没有更为温和的手段以避免在控制行为人时给行为人造成伤害。

所以本案中民警在控制毛贵美的过程中应当是存在其他损害更小的控制方式,但是并没有被民警采用。而法院之所以这样判决也是为了约束公权力,避免公权力的滥用给民众造成伤害。

【结语】

毛贵美的行为被多数网友所指责,因为毛贵美无论是对摊主还是对民警都极为不讲道理。但是民警,也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也应当适当地考虑自己的执法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是否能够避免给民众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 阅读:1469
评论列表
  • 2023-09-20 17:55

    这法官是凭哪关糸混入法院的应彻查

  • 2023-09-20 15:35

    是女法官吗?

  • 2023-09-20 22:22

    无语了 今后看见犯罪嫌疑人 用嘴制服算了

    拖肥 回复:
    嗯,直接上一群民警用嘴把她按在地上[得瑟]
  • 2023-09-20 14:49

    法院说的对!是挺不科学!你该使用科技造物,比如枪支电棍啥的!

  • 2023-09-21 00:30

    在高铁列车上,对霸座旅客乘警徒手强拽是不是也超过了必要限度,用嘴执法是不是更显文明一些。

  • 2023-09-21 00:22

    南京法官:不是你徒手制服你说什么不科学

  • 2023-09-20 15:39

    是否有录像证据是关键,光凭嘴说……,你就随便说吧。

  • 2023-09-20 15:08

    直接毙了省事[吃瓜]

  • 2023-09-20 16:17

    意思是建议直接击毙,省得来烦我[得瑟]

  • 2023-09-20 22:10

    腿十级伤残,是下肢失去20%的功能,影响以后的生活和工作。视频里,肯定有法官判定警察过度使用制服手段,否则在上级法院是过不关的

    佛衫黄灰红 回复:
    你说丧失的这20%的功能,会不会是在床上的那些高难度动作玩不了了?[笑着哭][得瑟]
  • 2023-09-21 08:04

    这么判,被打死的持刀老太婆是不是也可以起诉了。

  • 2023-09-21 12:07

    警察队伍中,垃圾派类很多,必须清除,但绝大多数都是好警察

  • 2023-09-20 23:20

    女拳师进入进入法律系统了吧[抠鼻]

  • 2023-09-20 15:42

    所以说吗,用枪是最好的!

  • 2023-09-20 16:10

    不知所谓,在双方对抗时,警察应尽量减轻伤亡,这是应该的,但任何人都不能保证双方都不会受伤。

  • 2023-09-21 10:10

    主要原因是,被袭击的不是法官,把法官打一顿就好了

  • 307 1
    2023-09-20 21:35

    简直混账的判决,你告诉我们怎样科学控制?你以为是写书呀!都袭警了还不控制吗?只要对方反抗就一定会有受伤的可能!

  • 2023-09-21 07:31

    哎﹌这位女士﹌请推后一点点﹌你这个样子我可要拘留你喽,啊﹌现在就拘留你﹌请你自己走进拘留室﹌啊﹌长官,犯人拘捕逃跑了[得瑟][笑着哭]

  • edsy 1
    2023-09-21 09:59

    这就是典型的法不服众

  • 2023-09-20 21:16

    袭警?这还得了?不诛九族网友不答应

  • 2023-09-21 08:32

    高等性别?

  • 2023-09-20 16:36

    还是研究电动车限行靠谱

  • 2023-09-21 06:26

    说明那个女的是有保护伞的

  • 2023-09-21 15:33

    我太阳法院的妈

  • 2023-09-20 21:06

    摊主到底有没有缺斤少两呢,菜市场有没有监督

  • 2023-09-20 23:27

    受伤?骨折了吧!才要8万元医疗费吧

  • 2023-09-21 11:43

    让这位所谓的法官做个示范呗[大666]

暮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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