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一男子多次酒驾屡教不改,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处罚金七千元

这个煜杰谈旅游 2025-03-20 04:04:57

兴义市一男子多次触碰“酒驾”法律红线,在醉驾入刑的第十三个年头以身试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近日,被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经兴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案情回顾

在2012年至2024年期间,陈某某多次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兴义市公安机关查获,并均被处于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然而,在2024年的3月11日,这个酒驾“老油条”仍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试探法律的“高压线”,被依法查获,更令人咋舌的是,在该次醉驾案件尚未审结期间,其又再次顶风作案,且驾驶的是与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其准驾车型仅为D类,即三轮摩托车,却违法驾驶汽车),被兴义市公安局依法查获。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陈某某的案件时,综合其存在的多项法定从重情节(无证驾驶机动车、五年内多次因酒驾被刑事/行政处罚、在审查起诉期间再次犯罪),依法向兴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

“我确实存在侥幸心理...”面对铁证,陈某某当庭认罪认罚。但法律的威严不会因忏悔而打折,最终兴义市人民法院采纳了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这出“醉途人生”按下“暂停”键。

检察官提醒

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超80mg/100ml即构成醉驾,将面临:

1. 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考;

2. 承担刑事责任(最高6个月拘役);

3. 影响子女政审等重要事项;

请谨记: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莫让杯中酒,化作铁窗泪!

来源: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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