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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
死刑!”
李建平站在被告席上,面无表情,听着法官宣读他的罪名和判决。
和之前受审时的嚎啕大哭、歇斯底里、跪地求饶不同。
此刻,他没有流泪,也没有求饶,只是一脸呆滞。
或许,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吧。
死刑!没有缓刑。
他会被押赴刑场,明正典刑!
这是他自己种下的恶果,他无法逃避,也无力反抗,
他必须用他的死,来向内蒙古2400万乡亲父老,向全国同胞谢罪!
— 以下,请细品 —
他的名字,叫做李建平,曾经的呼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一位曾经的优秀教师!
他的名字,叫做李建平,内蒙古反腐斗争史上最大的贪官,内蒙迄今为止反腐第一大案的主犯!
他的名字,叫做李建平,内蒙黑社会老大赵某的保护伞!
他的名字,叫做李建平,担任经开区党委书记的7年间,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计30多个亿,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被他用来赌博!
他是李建平,优秀教师、黑恶势力保护伞、经开区书记、内蒙最大的贪官李建平!
为什么一个优秀的教师会变成一个贪婪的官员?
为什么一个前途无量的干部非要沦为一个罪犯?
为什么一个有家有业的人会抛弃一切去赌博?
让我们从头说起。
(一)优秀教师,掌权贪污,把手伸进老百姓兜里!2000年,李广大升任海南纺织工业局的副局长。
李建平出生于1960年,河北霸州人。
他大学毕业后到内蒙古电子学校任教,1985年入党。
他曾经是一个优秀的教师,受到师生的尊敬和喜爱。
他也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渴望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
然而,随着他的工作岗位的变化,他逐渐迷失了自己。
从电子工业局团委书记到啤酒厂副厂长,再到体改委干部,他开始接触到权力和金钱的诱惑。
他不再满足于平凡的生活,而是想要攀登更高的阶梯,获得更多的利益。他开始利用职务便利,结交各种关系网,为自己谋取私利。
1996年起,李建平进入呼市水务系统工作,2004年升任水务局局长,这是他贪腐生涯的开始。
在担任这一职务期间,他大肆收受贿赂,挪用公款,为自己和亲属购买房产、汽车、股票等财物。他还利用水务系统的垄断地位,操纵水价,向市民收取高额的水费。
在贪污受贿这个问题上,李建平从不手软。
他不仅收甲方的钱,还收乙方的钱。不仅拿上游的钱,下游的钱,他也拿。
他甚至还把手直接伸进了老百姓的荷包里面!
和别人一点一点拿不同,他上来,就是大贪、特贪、狂贪!
在水务局期间,他收受了多个涉水项目的承包商、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单位或个人的贿赂,总计达到1.8亿余元。
水务局局长,兼任了当地水务公司的董事长。他挪用水务公司、税务系统公款高达1.5亿;
然而,这些都还满足不了他的欲望,他直接把手插进了老百姓的荷包里。
他担任水务局局长期间,擅自调整自来水价格,向市民收取高额水费,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非法获取巨额利润。
(二)变本加厉,七年贪污30亿2011年,李建平升任呼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这个家伙开始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贯彻到底。
他一面,继续收受来自各方面的贿赂,比如,他收受了多个涉及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的贿赂,总计达到1.2亿余元。
另一方面,他还找人套牌、套壳,注册空壳公司,挪用国有资金。担任经开区党委书记期间,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了多家空壳公司,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商贸公司、物业公司,等等。他利用这些公司,挪用国有资金,进行虚假交易,转移资产,逃避税收,为自己和亲属牟取私利。
除此以外,为了更好地把经开区的经济命脉 —— 说白了,也就是钱,抓在自己手里。
他对经开区下属的国有企业进行改组,将多个企业合并为一家。在选取该公司的高管时,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考核和选拔,而是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进行决定。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该公司的实际权力,方便自己操纵和利用。
不仅如此,这位优秀教师,还和黑社会勾结。
他为当地的地下赌场最大的老板充当保护伞,自己则亲身下场参与赌博,收取回扣。还为这些涉黑组织摆平各种纠纷和麻烦,甚至还利用职权为其提供土地、项目、资金等资源……
到被抓的时候,这位曾经的“优秀教师”,在经开区委书记位置上短短七年的时间,竟然贪污了30多亿元!相当于整个呼市GDP的千分之三!简直是触目惊心!
(三)变质:在欲望中迷茫李建平是在我国经济的快速上升期走上仕途的。那是社会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李建平抓住了机遇,然而却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机遇,而是贪污的机遇。
一个人,一个干部,究竟是想要为人民服务,才出来当公务员?
还是说,他想要掌握权力捞钱,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装作是为人民服务的样子?
这一点太过于重要,
然而这一点,也太过于难以分辨。
李建平盲目追逐名利,沉溺于享乐,与各种不法分子勾结,为了钱财不择手段。
那可是30亿!
这些资金本应该用于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但却被李建平挥霍浪费,甚至转移境外,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李建平在庭审中表示认罪悔罪、抹眼泪下跪,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然而,这不过是鳄鱼的眼泪罢了,不过是为了求生而又撒的谎话罢了!
李建平在庭审中虽然表示认罪悔罪,但是他并没有主动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和涉案财物,而是采取了“有承认有否认”的态度。
他还试图为自己的罪行找一些借口和理由,比如说是受到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和诱惑,是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和蒙蔽,是出于对家庭的关爱和责任等。这些都说明他并没有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罪行,而是在敷衍和应付。
他并没有表现出真正的悔改之心,只是在为自己求情和求饶,他不想死。
他只是在表演和演戏,他在庭审中多次流泪、哽咽、颤抖、跪倒等,试图博取法庭和公众的同情和宽容。但是这些都是他故意制造的情绪效果,目的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刑罚和责任。他并没有真正感到内疚、羞愧、惭恨、痛苦等情绪,而是在冷静地计算着自己的得失和利弊。这些都说明他并没有真实地反映自己的心理状态,而是在欺骗和玩弄,把广大群众当傻子一样玩弄。
最终,法院判处他死刑!
“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死刑!”
李建平站在被告席上,面无表情,全无庭审时的激动,全无庭审时的热泪
他只是听着法官宣读他的罪名和判决,一脸呆滞。
或许,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吧。
死刑!没有缓刑。他会被押赴刑场,明正典刑!
这是他自己种下的恶果,他无法逃避,也无力反抗,
他必须用他的死,来向内蒙古2400万乡亲父老,向全国同胞谢罪!
结语: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李建平的故事,是一个典型的贪官悲剧。
他从一个优秀教师,变成了内蒙古最大的贪官,最终走向了死刑的深渊。
他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毁掉了自己和家庭的幸福。
他的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这是一个铁律,也是一个警钟。
任何人都不能触碰这条红线,否则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坚决清除党和国家内部的腐败分子,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清廉形象,
老百姓的钱,老百姓的税,那是我们国家伟大复兴的基石!
一切贪官污吏,都必须绳之以法!
一切罪恶,也都必将,绳之以法!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呢?
— 本期完 —
图·文| 史劲
参考文献:
【1】《某开发商行贿5.8亿元!“内蒙古第一贪”李建平涉案30亿元背后》中国房地产报,2021
【2】《一个经开区曝出两次“反腐第一大案”》廉政瞭望,2021
时间向后,而人类向前,
将过往汇成故事,讲给你听,以史为鉴,我们心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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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史劲说真话,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