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和律师声明,在普通人眼里曾经是高大上的东西,却在吴某某等翻车明星的骚操作后变得越来越没有权威性。
背后原因很简单,明星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在经济利益面前也需要配合明星,至于事情的真相并不是他们首先考虑的问题。
本文要说的是德云社商演合作方5月14日发布的律师声明。
该律师声明的发布方是江苏荣鼎律师事务所,委托人是南京靓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德云社商演的合作方。
此声明针对的事件主体是5月11日在江苏连云港举办的“永庆升平2024德云社相声大会连云港站”。
事情的起因是,有博主“三子哥”发布了德云社商演现场视频,声称这次商演的上座率低,德云社合作方认为“三子哥”这话属于不实言论,要求他删除视频,否则就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对于这则律师声明,笔者解读如下:
1、律师声明只是立场性声明,和明星吴某某所发律师函性质类似,并不具有绝对权威性,更不代表“三子哥”的说法肯定有问题,除非德云社合作方报警或起诉到法院,由司法机关调查得出的结果,那才具有权威性。
2、律师声明中说剧场一楼有766个座位,大麦网数据显示卖了731张票,由此证明上座率很高。
但是,这中间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大麦网的卖票数据并不能代表这些票全到了观众手里,二是大麦网的卖票数据也不能代表有票的观众100%都去了现场,三是现场观众数量是动态的,有人可能提前退场也有人可能出去上厕所或打电话,现场也就有相对人最多的时候也有相对人最少的时候,无法一概而论。
所以,律师声明用大麦网数据并不能证明现场“三子哥”看到的实际到场人数是不真实的。
3、律师声明中说当天演出时二楼不开放,但根据德云社演员李云天发布的现场照片看,二楼是有一部分观众的,数量不算多但绝不是没开放的状态。
此外,网上还有二楼的观众所发布视频,显示二楼确实有一部分观众,同样可以证明二楼是开放的。
因此,该律师声明所谓的“二楼不开放”存在失实问题。
4、律师声明有些遣词造句更像营销号水平。
声明中有一句是“应该说上座率很高”,这属于非理性表达,一个问题是“应该”,另一个问题是“很”,都不是严谨的法律专业用词,而更像是营销号手笔。
声明中还有一句是“当天现场观众观看效果也非常好,活动如期圆满举办完毕”,这句话严重缺乏严谨性,更像是宣传通稿的措辞,不像正经律师事务所的水平。
观看效果是感性的,除非有严谨的并带有统计学价值的调查问卷支持,不然的话,所谓的“观看效果也非常好”就存在非理性和不严谨的问题。
5、“很高”和“低”存在判断标准和判断参照物的问题,律师声明从德云社合作方角度认为上座率很高,博主“三子哥”从个人角度认为上座率低,如何判断“很高”和“低”哪个更准确则同样属于非标准化的东西。
综合以上五点解读,该律师声明的业务能力值得商榷,有些措辞看起来更像是营销号水平,且存在很多非理性、非标准的表达,如果拿到法律界人士面前也许会成为笑料包袱。
当然,该律师事务所也可以针对笔者的评价“营销号水平”再发一则律师声明,声明5月14日的律师声明不是营销号水平。
除了以上解读之外,该律师事务所的声明中还有一个数据引起了笔者的注意,那就是一楼766个座位,大麦网销售数据是731张票。
我们不谈二楼到底开没开放这个问题,也不谈所谓731张票是否包含二楼座位这个问题,我们只谈一件事,德云社的“满坑满谷”从这张律师证明开始,正式破产了。
我们都知道,德云社商演之前最经常用的话术包括“秒灰”“不打折”“不赠票”和“满坑满谷”,以此证明他们商演市场的火爆。
但是,经过2023年这一年各种网络曝光,“秒灰”“不打折”“不赠票”这些话术基本上没人再提了,但“满坑满谷”还存在争议。
之前德云社商演济宁站和承德站连续被曝光上座率不好,但德云系自媒体和粉丝们总是以各种理由予以否认,由于双方都拿不出权威证据,就形成了争议话题。
如今,德云社商演的合作方通过律师声明的方式,正式确认德云社商演连云港站的票没卖完,也就正式宣告“满坑满谷”营销话术破产了。
当然,也许你会说,不就区区几十张票没卖出去吗,能代表什么。
你要这么理解,如果票全卖了,一张不剩,这就证明也许还有不少想买票的观众进不来,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就像凤凰传奇的演唱会和浙江小百花越剧团的《新龙门客栈》一样,根本抢不到票,再加座还能卖,市场明显处于上升期。
德云社连云港商演票没卖完,哪怕只剩下一张票,那也证明市场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从“供不应求”变成“供大于求”,意味着市场到顶了,开始下滑了。
当然,也有德云社粉丝辩解说“谢金、李云天、史爱东、张鹤擎、刘喆、刘春山”他们在德云社都属于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卖不出去票很正常。
如果你认为这些人没名气没实力的话,估计你就是个假粉。
所以,摆在德云社面前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德云社商演连云港站的上座率到底是很高还是很低,而是如何面对市场从“供不应求”变成“供大于求”的巨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