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曹云金在2023年翻红,也随着曹云金在2024年商演不断,网络上再次掀起了一波针对曹云金过往经历的讨论。
熟悉相声圈的网友应该都清楚,围绕着曹云金的争论根源就是从他2010年退出德云社开始出现的,这其中包括艺名也包括退出等等,由此产生的话题十几年都没平息不说,还出现了很多非理性说法。
本文从现代公司管理角度入手,重新评论一下曹云金退出德云社这件事里的争议话题。
一、艺名
曹云金本名曹金,艺名曹云金,这是张文顺先生给他起的,因为他是文记德云曲艺研习社文字科的成员。
这个艺名在曹云金退出德云社之后是否需要归还呢?
从现代公司管理角度讲,如果曹云金和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过艺名使用的协议,规定“曹云金”这三个字属于公司资产,曹云金如果离开公司就不得再叫这个艺名的话,那曹云金当然需要归还。
如果曹云金和德云社公司之间没有签署艺名使用的协议,那曹云金退出公司后当然也可以继续使用这个艺名。
可能有人会拿所谓《德云社家谱》和郭德纲“清门声明”说事儿,但这些东西属于封建行帮陋习,其现实作用绝不可能大于法律法规。
当然,德云社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曹云金要回艺名,但如果双方没有相关协议或合同的话,法律很难支持封建行帮陋习。
二、培训
有人这么说,郭德纲教给了曹云金吃饭的本事,他就该给师父效力。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说这个学费问题,曹云金是交过学费的,那他和德云社的关系基本上可以类比挖掘机学校和学员的关系。
在挖掘机学校学的驾驶挖掘机的本事当然也可以吃饭,但因为学员是交过学费的,所以不存在学员毕业后必须给学校效力的问题。
当然,我们也可以将这种学习看成企业对员工的培训。
一般来说,员工在公司里接受培训可以有多种方案,但不论哪种方案都不存在员工不可以离开公司的规定。
比如相对管理最严格成本也最高的的民航公司飞行员培训,只需要飞行员服务公司一定年限就可以解除合同,当然飞行员也可以通过缴纳违约金的方式离职。
曹云金在德云社接受了郭德纲的培训,但他在2010年退出德云社之前为德云社工作多年,其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相声演出、影视剧拍摄和员工培训(为鹤字科和九字科学员培训),不论是工作价值还是贡献均可以算公司骨干员工。
在没有签署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以曹云金的工作时长和贡献衡量,对比德云社对他的培训成本,曹云金离开公司并没有什么不对。
三、离职
围绕曹云金最大的争议就是退出德云社,但这件事其实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曹云金从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离职”。
首先,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是2010年10月份,并不是一些人所说的在所谓“八月风波”中和何云伟李菁一起离开,曹云金实际是等到德云社正常营业风平浪静之后才离职的。
其次,曹云金和德云社之间并没有签署正式的合同,之前德云社曾要求曹云金签署一份违约金上百万的合同,但曹云金认为合同中间的条款对员工不利就没有签署,所以他和德云社之间的合作模式一直处在临时用工的状态。
在曹云金处于临时用工状态时,原则上讲他和德云社之间随时可以解除用工关系,德云社可以随时辞退他,他也可以随时离职,事实上曹云金离开德云社的直接原因也是他的演出被演出部取消。
从法律上讲,曹云金和德云社之间和平分手是最佳选择,如果双方非要闹到劳动仲裁的地步,只要曹云金提供自己为德云社工作的证据,闹到最后恐怕吃亏的还是用工单位德云社。
所以,曹云金退出德云社本身就属于一次正常的员工离职,只是有人将这种离职上升到了“欺师灭祖”的地步,带歪了节奏。
四、竞业协议
有一些人这么批评曹云金,说他不应该在离开德云社之后也干相声社,直接和自己的师父成了竞争对手,教会徒弟饿死师父,他这么做非常不妥。
这种说法其实在相声行业也没有道理,徒弟出师之后只要说相声就会成为师父的同行,如果不说相声的话,那学相声仅仅是为了爱好吗?
在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有相关办法的,那就是竞业协议。
如果德云社不希望曹云金从公司离职之后变成竞争对手,那就需要和曹云金签署一份竞业协议,规定曹云金离开公司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相声行业工作,如果曹云金违反协议的话就要缴纳高额违约金。当然,德云社也应该在这个期限内给曹云金提供相应收入。
现实中的德云社和曹云金之间显然不存在这样一份竞业协议,那么曹云金在离职后从事相声行业就是他的自由,其他人不得干涉。
以上就是我们用现代公司管理角度去衡量曹云金从德云社离职的结果,其实对于绝大部分网友来说,只需要你把曹云金从德云社离职这件事代入自己的工作和公司,你会发现曹云金根本没有犯过什么错误。
曹云金要求涨工资对于打工人来说有错吗?曹云金不愿签署高达一百万违约金的格式化合同有错吗?曹云金在没和德云社签署合同的情况下离职有问题吗?曹云金离职之后自主创业开相声社有问题吗?
这件事有趣就有趣在这一点上了,试想一下,作为打工人,你愿意你的公司用“双轨制”来管理你吗?一边是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一边是封建行帮陋习,两头都约束你,两头都堵你,遇到这种事的时候你会怎么办?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是希望有些网友在吐槽曹云金从原公司离职自主创业这件事上能够多用现代管理思维考虑问题,毕竟我们都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不是旧社会的封建行帮成员。
哪个企业会允许员工在职期间外出干私活?即使允许员工在职期间干私活,也应该把干私活的收入和企业按比例分成。
就是因为德云社开始企业化的管理,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他才走的吧[得瑟]
论点的基本要素都错了,先把公司法里规定没规定,公司员工是否可以打着公司的名称在外面接私活讲清楚,再谈其他。
德云社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一个个跳梁小丑,顾好自己的工作生活吧
那个学挖掘机的吃住都在老师家?
神马东西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点赞]
看看评论区这帮德云粉,啧啧啧[大笑]
神马玩意儿。
[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有理有据,打脸。
什么狗屁不通的小作文
一群傻白甜的玩意
郭德纲真要是按照劳动法和合同法,追究曹云金在之职期间利用公司的无形资产干私活,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法律会不会判他停止侵犯行为并做出赔偿?而且,员工未经允许离职,是否给公司补偿。离职后公司是否有权禁止他几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工作?
郭德纲就一个体户,员工愿意干就干,不愿干有权选择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