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的商业运营环境整体较好,但目前仍处于改革初期,市场经济发育不健全,计划色彩较为浓厚,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缺乏连贯性、透明性、可预见性,同时存在较多难以改革开放的“深水区”,所以要想在乌开展投资合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政策和人事调整过于频繁,且各地州对引资优惠政策执行和解读标准不一。合作过程中强调己方控局地位和身份,高压态势明显;对外合作条块化分割现象突出;在合作中表现强势,“买方市场”主导特点明显,合作过程中过于强调己方需求,忽略合作方感受,缺乏“双赢”意识和契约精神;
法律体系缺乏确定性,投资环境可预见性较低。长期以来,乌国形成了以基本法为基础,辅以总统令、内阁文件进行补充的法律体系。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台总统令、内阁文件对现行法律进行补充说明,使得法律的修改和变动在程序上较为随意,使得乌国法律体系变得复杂繁琐,缺乏稳定和系统性,法律之间相互抵触,新令推翻旧令的情况屡见不鲜。造成的后果是,政府能够随即取消原有外商投资优惠政策,或者以总统令、内阁文件的形式进行解读,不但使得本国法律所固有的强制性降低,也使得对政策解读没有统一标准,增加了企业不必要的投资成本。
行政干预较多,执法主观性强。乌国仍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起始阶段,计划经济色彩依旧浓重,常有行政干预,相关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执法主观性较强,对优惠政策解读和执行尺度不一,造成政策落实不到位。
中企之间同质竞争严重。当前在乌国个别领域和行业中,中国企业集中落地现象突出,在乌国法律没有绝对完善的情况下,不正当竞争等风险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