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内环高架路“黄蓝斗气车”事件炒的沸沸扬扬。两名车主已被警方控制。
当时的画面可谓是惊心动魄啊,如果再差一点,黄色的车子就会掉下高架桥,那么损失就会更加惨重。
因为高架桥下面的行人来来往往,说不定也会砸到行人,到时候搞不好还会出了人命。
现在调查结果出来了,黄色工程车隶属于城市运营集团的第三方合作单位,本次事发时并未执行任务,事后,城市运营集团已经暂停了与该公司的合作关系。
出了事都说是第三方的责任,不过话说回来,这黄车真的是太霸道了,根据调查,这蓝色奥迪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这黄车这样做无非就是在拿生命开玩笑,如果当时掉下来的话,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事情还没处理完,城运集团这时候,急于撇清关系,背后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原因。黄车司机违法,理应受到处罚,但是蓝车司机,在第一次车辆被刮,完全可以停到安全地带,报警。
但是他没有这么做,而是没按住脾气,来个以牙还牙。最后没有赢家。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质疑,假弱势思想,这要是个公交车,是不是网上都抨击蓝车了?这个事情,要分4个阶段看,第1阶段,黄车违反右一辆左一辆表示的交替通行规则。
第2阶段,蓝车在黄车已占据车道自己不具备通行条件的情况下,违反安全并线规则,硬挤黄车导致对方危险并线到隔壁车道,造成后车连续急刹。
第3阶段,黄车违反安全并线规则,在空间不足的情况下,强行并线导致刮蹭拖行,第4阶段,黄车在脱蹭后,低速行驶(对比可以看到未提速,逃逸不明显),尚未停车的情况下,蓝车故意加速驾驶并转向将黄车冲撞至隔离之上。
希望上海交警和公安不受网络舆论影响,客观公正的评断,别因为打工人“命贱”,就以牺牲底层平息网络声音,谁都有错,但责罚要鲜明准确。
这种事情还是各打五十大板只能说明上海的交警和相关律师对案件处理就没有深入细致周到,也难服众,因为蓝车挤压黄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逼停他。
你黄车一心想着逃跑,不踩油门怎么可能车头会被挤出高架桥一半,如果蓝车真要置其于死地,那蓝车挤出的同时再踩一下油门,黄车就下去了,不管路灯在不在。
既然是现在这样的结果,说明蓝车初衷就是要逼停,至于车头挤出高架桥完全是意外,并不是蓝车车主主观意识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所以该打一百大板的是黄车,这种人在社会上这样开车,早晚都会出事,要是开警车,估计他可以在高架上起飞了
也有网友说黄车司机仗着是公司的车,不是自家的,毫不顾及自身车辆损坏,强行把蓝车挤压在墙上继续行驶,道德太坏,放在过去,那就是故意损坏公物。
如果,蓝车没有形成现在的局面,黄车司机肯定现在还逍遥法外,开怀大乐呢,且肯定欺骗公司,由单位报销车损。应该授予蓝车司机见义勇为奖。
车道合并交替通行已成为上海司机的一种默契也被其他城市所赞美,黄车司机的行为丢脸了,蓝车司机也不应该冲动,他没素质,你又何必呢。
如果黄车翻下高架司机肯定死了,如果地面有车辆和人在通行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啊。
这个工程车司机根本不懂交通法,先不说是否抢险,一般主道的车在经过并道入口时应该遵守让右先行的原则,或者交替行驶,这个和变道是有区别的。
更何况蓝车在并道过程中已经超过了工程车,所以工程车司机要么不懂交法,要么就是故意的。
我想说的是,为什么又是第三方员工?现在怎么了?劳务派遣?临时工?第三方员工?为什么原本就可以用的本公司员工,反而用中介公司的人?
这不是在创造腐败滋生的条件吗,也是推诿,欺诈国家资源吗,编制不够就扩编并配备检察力量,监督,实际用工需求必须用满工,如有虚假追溯到老,退休都一样抓!
坚决反对第三方派遣及劳务派遣!
逃逸就是逃逸,不是说开的慢了就不是逃逸!
黄车有意挤压蓝车,还驾车逃避,根据交通法规,蓝车有权力追上黄车,制止他二次去伤害人家,我认为根据治安条例规则,属正常防卫下正当措施,应该表扬匹对。
要不是前面那个灯杆拦一下,估计都去报道了
枪毙抄家查三代啊
最后坚决反对第三方派遣及劳务派遣[点赞]但是这个问题是国家造成的,让他们丛中捞钱,我就是一直属于第三方没能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大哭]
😂还第二条…你特喵大概是法盲吧,哪里抄来的无知文章[笑着哭]
低速行驶不算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