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每个人都需要一处可以称为家的房子来居住。
但是有些人出于自己的原因,买下房子后没有居住,而是将其空置起来,那么空置的房子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如果业主的房子空置后还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话,会不会在业主心中造成很大的负担?
其实答案是:只要空置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就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但是如果空置时间超过三个月,就能够减免高达80%的物业费。
那么物业公司又是如何收费的呢?
《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根据《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中的规定:业主若将物业进行闲置,那么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空置物业的实际情况,对其物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合理减免。
如果业主法定代表人已经去世,那么应当继续减免,并且还需要减免子女的费用。
但是要想享受到上述减免的权利并不简单,因为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在使用、出租或者处置房产时,不得擅自停止或者仅部分停止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不得擅自停止供电、供水、供热和燃气的使用,在组织活动分享期间的应当通知各方参加人。
其他非共享范围内的不止由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进行占用或分割。
同时,小区的业主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知,可以进行部分停止交纳物业费的一般需要提前进行15天的通知。
但是这项规定是由《民法典》第944条中作出的,而社会上有很多人还不是很熟悉这部法律,于是极有可能会被这些人所抓住进行敲诈,具体可以做如下分析:
首先,业主必须提前通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够减免费用。
如果业主已经多次发出各种通知,但是物业公司仍然不予以减免或者收取,那么我们就要看第二步:
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或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而且在现代社会中各个小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空置房产,像是度假或者因为外地工作等原因,都会面临空置的问题。
既然空置房不能随意停止缴纳物业费,那么就会引发一系列纠纷,比如当物业公司要求全部缴纳时,业主会产生怀疑,即使是按照《民法典》第944条中规定的情况,但实际上也并不合法。
因为在这一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说不让业主申请减免缴纳一些费用,甚至在《民法典》中,也并没有禁止业主减免的行为。
很多地方从十年前就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并且有的地区甚至在里面写上了要减免多少成本,并且与《民法典》相吻合。
其次,要是业主在自行组织活动,拆除了违建的空间,或者是为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才采取的措施,闲置一定时间之内不交物业费等方式都是合法合规的。
因此,如果物业要殃及池鱼的话,要是在进行举证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所以当业主面临交纳全额物业费时,可以做如下决策。
首先,业主作为房屋所有者,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交纳全部费用,如果他们觉得收取过高或不合理,可以尝试与物业进行协商,请求减免费用。

其次,业主应积极了解当地有关减免物业费用的政策和法规,以便在与物业讨论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业主还可以选择通过收集更多证据,加强谈判筹码,如果有多个业主共同面临类似情况,可以集体行动,共同与物业进行谈判,以增加成功减免的可能性。
此外,如果谈判无效,业主还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上诉,以寻求法律支持。
有效应对物业起诉的方法以及策略。首先,在面对物业起诉时,业主需要认真准备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一切都可以通过给自己留存证据,以备未来可能发生争议时使用。
通常情况下,他们需要保留以下几类证据:
第一类是交易记录,它可以证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曾经发生过有关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的报价、谈判、确认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并且得到双方同意并保存的记录。

第一类是联系记录,它可以证明业主与其他业主之间经过沟通所达成一致意见,以及与代理机构之间达成的协议内容,以证明同意征收附加条件所需增加缴纳费用的条款。
第二类是交易记录,它可以证明业主在交换过程中所签署合同的内容,以及所约定的费用、付款方式、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三类是合同履行记录,它可以证明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义务和权利行使情况。
第四类是书面证据,包括信件、传真、邮件等文件,它们可以作为证据材料,用于证明交易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五类是旁证资料,包括见证人证言和相关照片,它们可以用来证明某些事情发生过的证据,例如交易过程中的关键时刻,以及合同各方之间的联系和交流等。
总而言之,通过保留上述证据材料,业主在面临物业起诉的情况下,可以更加有利于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有助于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增强自身立场和证据链,从而提高胜诉机会和成功解决争议的可能性。
其次,当管理公司前来催款时,作为两者之间的纽带,一定要进行沟通和对话,将所有情况都告知管理公司,并尽量让对方理解你的处境,这样就可以进行下一步谈判。
建立一个互信互利、平等友好的沟通渠道,以促进对方对于你的需求和请求做出积极回应,可以采用一些适当的方法,如诚信和坦诚,强调双方合作意愿,共同利益等要素,以增强说服力并取得积极效果。
同时,还应该进行合约约定并进行适当交流,在草拟相关合约文件时,应明确约定合约双方之间所达成的各项条款,引述规章制度、法律条文等相关依据,并在签署前提前通知对方,以达到提高双方履约意识和合约遵循度的目的。
为进一步确认双方所达成协议内容,应采取适当措施,包括明确规定交付期限、交付标的信息以及验收标准等投放细节,以保证双方对合约内容的理解一致性,并促进顺利履行合约义务。

并相应求购物品清单、发货清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以便于后续跟踪管理,对履约情况进行监控,有效保障合约内容得到真实有效实施,提高合约履行效果。
此外,及时记录沟通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比如会议纪要、电话记录等,应将其保留作为日后支付凭证的一部分,以备核对和查账之用,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必要损失。
最后,有效使用压力策略以促进谈判进程,并通过适当运用一些有效压力策略,比如限期履行公告等手段来增加对方的压力感,从而有望促使其对于合同内容得到满足于实现协议履行义务,以尽快解决争议达成共识,不致于陷入长期僵持状态损失更多两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