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侥幸心理作祟
部分“失驾”人员
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在无视法律的同时
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埋下隐患
近期,烟台交警查获多起
“失驾”仍再驾的违法行为
案例简介
12月23日
烟台交警五大队在工作中研判发现
鲁F•J****驾驶员张某涉嫌失驾
遂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
因该车行驶轨迹较短
且无规律,未能于当天查获
12月27日9时许根据系统显示
该车出现在高新区海澜路路段
分控中心立即指令路面执勤警力
进行查处
9时21分
执勤警力到达后将其查获
经现场比对,该车驾驶员为张某
同时
张某对自己失驾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
经系统查询
这不是张某第一次违法
张某违法时间线
2021年6月
张某因醉酒被查处后吊销驾驶证件
2021年12月
张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酒驾车被查获
2023年7月
张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2024年12月27日
已是张某第四次违法驾车被查获
面对多次违法拒不改正的张某
民警帮他认真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
以及即将面临的法律制裁
张某这时才明白自己的“荒唐”
而此时为时已晚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把交通法规当成儿戏
就相当于把自己的生命
放在悬崖边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
持“证”上路,守法出行
消息来源:烟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