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嘉药业IPO前多名自然人股东突击入股,与控股股东、实控人亲属所控企业关联交易频繁,并且公司供应商资质存疑。
原料药作为药品制剂的活性成分,在疾病的诊断、治疗、症状缓解和预防中具有一定的药理活性或其他直接的药效作用,但只有经过进一步加工形成药品制剂后才能供患者使用。
近日,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药企——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嘉药业)更新了招股说明书,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招股书显示,迪嘉药业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3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且不超过15%;拟募资6.31亿元,用于高端原料药绿色工艺产业化二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然而,查阅招股书发现,迪嘉药业IPO前多名自然人股东突击入股,与控股股东、实控人亲属所控企业关联交易频繁,并且公司供应商资质存疑。针对上述问题,发现网向迪嘉药业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至发稿前,迪嘉药业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多名自然人股东突击入股,关联交易频繁
招股书显示,迪嘉药业前身系迪嘉有限,2013年3月由迪沙集团和迪沙药业集团山东迪沙药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经过股权转让和增、减资后,2022年8月,迪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85亿元变更为2亿元。
2022年10月12日,迪嘉药业进行第一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1.6亿元由王德军、王琳嘉、多月英等16名自然人以货币形式出资,本次增资系穿透后的全体自然人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股。其中,出资额较多的为王德军出资8857.48万元、王琳嘉出资3200万元、多月英出资1390.21万元、元瑞欣出资1276.61万元。
(图源:招股书)
彼时,迪嘉药业的整体入股估值为3.6亿元,而通过上述增资,多月英以1390.21万元成本成为除实控人父母外最多的外部自然人投资者,其次是元瑞欣。
2022年12月,迪嘉药业第二次增资,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新迪雅,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增资价格为3元/股。新一轮增资过后,迪嘉药业入股估值超10亿元,多月英等14名自然人的持股市值也相继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迪嘉药业首次递交招股说明书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多月英、元瑞欣等14名自然人以及员工持股平台新迪雅均为突击入股。在招股书中,迪嘉药业也并未对突击入股的自然人股东的具体情况作更详细的介绍,仅表示自然人股东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因此,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迪沙集团持有公司47.1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德军和王琳嘉两人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迪嘉药业89.06%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持股高度集中。
与股权集中相伴随的是,迪嘉药业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频繁,涉及交易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代缴水电费等。
招股书披露,2020年—2023年上半年,迪嘉药业向迪沙集团销售洛索洛芬钠、硝苯地平等原料药产品的合计金额分别为3312.54万元、3992.22万元、4824.79万元和2763.14万元;向其提供服务金额分别为230.51万元、116.11万元、34.80万元和15.80万元;迪沙集团代缴水电费等金额分别为204.37万元、130.28万元、102.13万元和38.60万元。
(图源:招股书)
尤为注意的是,除了与迪沙集团的关联交易外,迪嘉药业还与威海强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市强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宏协水暖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存在关联采购情况,采购金额分别为964.97万元、491.42万元、232.7万元和39.71万元。
作为此次交易双方,迪嘉药业与这三家公司之间关系紧密。招股书披露,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迪嘉药业实控人王德军配偶之弟王强实际控制的企业,真可谓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图源:招股书)
对此,业内人士对发现网分析表示,企业内部关联操作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盈利,但也可以粉饰报表,同时自家人内部关联交易也难免会出现价格有失公允的现象。因此关联交易容易产生利益输送问题,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供应商资质存疑
招股书披露,迪嘉药业的产品类型包括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生物制品,2020年—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7亿元、3.74亿元、5.15亿元和2.6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8亿元、0.7亿元、1.15亿元和0.49亿元。
其中,公司原料药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48%、75.66%、71.97%和74%,医药中间体占比两成左右,生物制品占比较小。
值得一提的是,迪嘉药业上述产品所需原材料包括2-苯基丙酸、3-甲基-4-氨基苯甲酸、氢溴酸、氨氯地平碱和N-甲基邻苯二胺盐酸盐等化工产品,主要供应商为上游化工产品生产商、贸易商。
2020年—2023年上半年,迪嘉药业向前五大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3352.04万元、5114.38万元、8259.57万元和3217.7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10%、36.83%、27.53%和34.78%。
(图源:招股书)
然而,发现网注意到,迪嘉药业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中有多家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资质存疑。比如2022年第三大供应商沈阳铂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铂锐生物),其成立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由任自跃持股100%,迪嘉药业自2021年起进行合作。仅成立一年,2022年,迪嘉药业向沈阳铂锐生物采购N-甲基邻苯二胺等原材料,采购金额高达1486.97万元。
同时,企查查显示,沈阳铂锐生物的人员规模少于50人,实缴资本为0,2022年的参保人数仅为1人。业内人士表示,一个公司的实缴资本、参保人数某种程度上是能够反映出该公司的真实的偿债能力和经营情况。
那么,成立时间较短,人员规模小且参保人数仅为1人的沈阳铂锐生物又如何满足迪嘉药业上千万元的采购呢?双方合作的真实性令人生疑。
(图源:企查查)
不仅如此,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连续位列前五大供应商之一的泰州德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企查查显示实缴资本为0,人员规模少于50人,参保人数为4人,而迪嘉药业与其自2021年开始合作,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438.59万元和667.59万元。
(图源:企查查)
此外,威海晨冉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16日,成立当年迪嘉药业与其开始合作,2021年威海晨冉升化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638.93万元,2022年后便退出前五大供应商之列。
南京众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2日,2019年起开始与迪嘉药业合作,2020年成为迪嘉药业的第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559.42万元,2021年后同样退出前五大供应商之列。
整体而言,报告期内迪嘉药业与多家供应商在成立之后就“闪电”合作,此举令人不解。而对于此行为,业内人士对发现网分析表示,对于刚成立公司而言,其是否具备一定的实力都存有疑问,如果合作金额又较大,其中交易的真实性以及合理性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容易被追问。
(记者罗雪峰 财经研究员刘利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