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低保政策的3条改变,残友“单人保”首次明确规定!

残友就业 2023-06-20 17:29:13

今天给残友们解读一下《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份文件是民政部门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申请低保做出的相关规定。

全国各地的基层部门都会依照这份文件,审核低保申请。

其中有三个方面,值得残友们重点关注。首先是明确了“低收入家庭”的界定,原来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困难群众,也可以申请到低保了。

第二是重残人员实施单人保,对于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可以单独给予低保待遇。

第三是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但是遭遇重大变故的困难人员,国家会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明确“低收入家庭”的界定

《通知》指出,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提出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围”。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其中提到的“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这个提法是第一次在中央层面的文件中明确了“低收入家庭”的界定。

重残人员实施单人保

同时,也是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对低收入家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实施“单人保”,这既是对以往“生活困难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实施单人保政策的拓展,也是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实施的单人保政策,由农村拓展到了城市。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适当放宽低保认定条件。

积极开展“先行救助”

《通知》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劳动收入,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要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

1 阅读:714

残友就业

简介:帮助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