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友补贴政策最新消息:7月份起将有上涨

残友就业 2023-06-29 17:31:38

上海7月1日起调整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510元

记者从上海市民政局获悉,上海将从2023年7月1日起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

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4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10元,增加90元。

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从每人每月18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970元,增加120元;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6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50元—370元之间。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850元调整为1970元,增加120元。

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救助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从每人每月1850元调整为1970元,增加120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2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实际就业行为、月劳动收入(包括计时制劳动收入等)达到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申请救助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

山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再提高

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8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105元/人·月,比上一年分别提高9元和11元。

同时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扩面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山西省民政厅指导市县加强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知晓、及时申请并纳入补贴范围,将政策落到实处。

顺义区残疾人100元“居家养老(助残)券”

记者从区残联获悉,顺义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每月100元的“居家养老(助残)券”(居家助残服务补贴),具体哪些人可以领,该如何领?一起了解详情↓↓↓

办理条件

持有残疾人证的16至5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每月100元的居家助残服务补贴。

重度残疾人是指: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

成都市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

7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方案》中明确,成都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由一级、二级残疾人延伸至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包括多重残疾中的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即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成都市核(换)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包括多重残疾中的智力或精神残疾人)。

成都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60周岁以下经济困难的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广州低保标准提升到每月1238元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38元。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提高到每人每月1857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所在区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其中:

•市财政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的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

•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的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其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2413元、2512元、2121元。

孤儿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875元。

成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2.8元;未成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66.6元。

北京低保标准拟上调到每人每月1395元!

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调整方案,本市低保标准拟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395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统计部门测算、制定了本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根据方案,本市低保标准拟从每人每月1320元调整为1395元,从2023年7月正式实施。因调整标准所增加的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本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将于7月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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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6-30 22:32

    同是中国人命就是不同[点赞][点赞][点赞][点赞]所以说不可能出现公平公正的[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 2023-07-01 13:47

    是不是开始打仗了?所以把残疾人的待遇又提高了[捂脸哭]

  • 2023-06-29 20:58

    没有补贴的都是残得不够惨,最惨的是那些好手好脚领低保的!

  • 2023-06-30 12:41

    按户籍三六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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