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176万元?公平正义,岂能以金钱来衡量?

青锋看天下 2024-04-17 00:06:15

青锋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租客退租时,房东拿探照灯逐寸检查,最后列出清单要求赔偿一万余元,被网友称之为“提灯定损”,引发网络热议,玉山县有关部门介入,对涉事房东存在拿砖块砸向原租户陈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退还住户押金,昨天有关媒体回应,玉山县已经决定拆除涉事房东违建房屋后,有关人员称,房东郭某某可能因为违建拆除将损失约176万元。

青锋认为,公平正义,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涉事房东房屋被确认违建,不要说拆除导致其损失170多万元,即便是损失上千万,乃至上亿,都要依法而为。

根据《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村民自建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上限不得突破350㎡,一般不超过三层。“提灯定损”房东因和租户发生纠纷,房东便手拿探照灯对租户所租房屋的墙壁、床、橱柜、门框、板凳等进行检查,将自己认为造成损失的地方,逐一贴上黄色的标记后,列出了一张清单,让月租金才1200元的租户赔偿其“损伤”以及由此产生的“工资”,外加一笔2000元的“其他损伤补偿费”,共合计10884.95元。被网友称之为“提灯定损”引发网络热议后,有网友指出,该房东出租的房屋超出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屋相关规定,其房屋建筑高达六层,已经涉嫌违建。

尽管“提灯定损”引发网络热议后,江西上饶玉山县冰溪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称,事件发生后,涉事房东所在的“村委会组织双方多次协商”,于2023年10月8日已“达成协议,由(租客)陈某、吴某某各支付(房东)郭某林2000元赔偿款,并当场签订协议书,陈某、吴某某当即退租”。但网友仍然不依不饶,遂由玉山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公安、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后认定,房东郭某某“存在检查方式有悖常理、赔偿要求不合理”等问题,并依据租户视频举报的,房东郭某某拿砖块砸向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故意伤害,依法依规给予了处罚。但网友仍然认为,涉事房东郭某某所建房屋涉嫌违建,应依法予以拆除。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不少网友怀疑当地有可能不会对涉事房东违建房屋予以拆除之时,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记者经过采访玉山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后对外发布消息证实,“涉事违建房屋已确定进行拆除”,只是“目前正在研究拆除方式,拆除的具体时间也尚未确定”。

对于玉山县在作出确定拆除,但尚未确定什么时间拆除的消息公开后,青锋曾撰写有关评论,公开表示期待玉山县有关部门尽快作出决定,不要让网友失望后,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引用有关网友的测算称,“根据既往处理,该房罚金或接近10万元,拆除和清理费用也将接近10万元;违建面积大约600平方米,单方造价约2600元/平方米,楼房总造价约156万元。合计176万”。

也就是换句话说,如果涉事房东房屋违建部分被拆除,那涉事房东则有可能得不偿失,为了多要租户一万多元,自己则将直接损失170多万元。

对此,青锋认为,涉事房东违建房屋被拆除,是依法而为,不能以涉事房东将损失170多万元来衡量。因为,大家一直期待并口口声声要求的公平正义,绝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因而,玉山县应该早下决心,依法拆除涉事房东房屋违建部分,让无视法律法规的人真正体会到法律的无情和严肃公正,给更多人以惊醒:不管何时何事,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不可越法律雷池半步。一旦逾越法律红线,必将遭受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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