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有的当事人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试图一跑了之,以为可以“万事大吉”,殊不知,这种逃逸行为不仅难以逃脱,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反而还会因为逃逸的行为,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警察同志,我被一辆电动两轮车撞倒了,对方逃逸了。”2月25日5时47分,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常乐派出所交警中队接到群众报警,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仔细侦查。“当时天还有点黑,旁边突然窜出来电动车,撞到我后就没人了!”根据当事人介绍和民警现场勘查,事故发生的路段,不在监控覆盖范围内,没有路灯照明,现场更没有目击证人,且受害者对肇事者的描述也很有限,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巨大的难度。
在后续的侦查过程中,民警沈晓雷在距离案发地三十米左右的草丛中,发现了两个不锈钢托盘,这成为案件侦破的重要线索。“根据凌晨的时间点和现场的不锈钢托盘,我们对嫌疑人的身份进行设想,可能是市场上卖菜的小摊贩,将搜索的范围有效缩小。”
接下来的六个小时,民警调取监控画面、走访询问周边住户,顺利锁定逃逸嫌疑人许某。循迹到许某家中后,找到了与现场不锈钢托盘相似的其他物品,同时,许某两轮电动车上绑的一根木棍与受害者陈女士腿上的骨折角度吻合,民警猜想得以验证。经审讯,许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20日上午,受害者家属送来的一面“雷厉风行 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常乐派出所交警中队,对民警一心为民、快速侦破一起逃逸交通事故,表示了高度肯定和真诚感谢。从案发到查获仅仅用时六小时,不仅展现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更用行动充分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快速反应、精准打击,维护正义力量、彰显法律尊严。
海门公安提醒:在驾驶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第一时间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配合调查,任何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肇事逃逸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杨佳雯
校对 王丽丽
编辑 丁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