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山西晋中。介休市网信办就一起“未成年人被欺凌”事件发布通报:6月17日3名未成年人欺凌1名未成年人。受害者父亲称,孩子精神遭遇刺激在医院接受治疗。
有网友说:强制少教所应该建起来。当年为什么取消少管所?等人民忍无可忍的时候自己也只有自己犯法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还有网友说:作为21世纪20年代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能出现这种事情跟处理结果就让人觉得很无语。
更有网友说:就赔的这点钱,根本不叫惩罚。你信不信,他们反而觉得,有钱就能欺负人,家里能给摆平,会更肆无忌惮。这点钱,还不够看病的,要真留下阴影,这辈子值多少钱。毁了人的一生,1.5万就能和解,不该继而公诉么。为啥每次都是深夜去处理,是为了更好展示什么叫黑暗吗?
不得不说,3人,每人1.5万,估计他们以后还会干。 是谁定的这个数字? 这可能是一辈子的影响!每人1.5万,还不够看病的呢,心理疾病,看起来更贵,还没有个底?
如果法律的保护是被恶魔所用,那干脆还是别保护了。有些玩意只能用蹲局子或者特别学校来教育,任何除此之外的处罚都难以让恶人会有半分悔改,更别说只是赔钱了事了这种挠痒痒一样的处理了。
这件事情不能不了了之,不然只会毁了这名孩子的一生,也会助长未成年犯罪的气焰。
根本在于废除《未成年》恶法,修改配套《刑法》、《刑诉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建立少年犯管教机构。
以前不是有少管所吗?未成年的关起来一直到成年了再送去监狱服刑。
恶魔不严惩以后还是恶魔!
任何霸凌都不该以“和解”的方式平息事态!法治社会更应该拒绝和稀泥式和解!就因为有太多和稀泥和解才会让霸凌事件越演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