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发生了一起惨案,起因是丈夫婚外情被妻子撞破,发现妻子与情人发生争执,而女儿看到母亲与情人发生争执气,不打一处来,便拿起刀上前想给情人一点教训,可没想到居然把情人捅死。
最终,被告人小花(化名)被判刑有期徒刑13年,而妻子毛慧芳(化名)也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三年。
无论对方有多么大的过错,虽然出轨是不可饶恕的事情,但是法律对这一块只能视而不见,加以道德的谴责,无论多大的愤怒也不能随意的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在家庭关系中,沟通永远比伤害重要,那么,究竟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无意撞破
毛慧芳和丈夫张强(化名)开了一家公司,盈利虽然不算太多,但也总归不算亏本。小日子一天一天的平静,如水的过去,本以为一家三口可以过完和和美美的一辈子,可是没想到意外却发生了。
这天,毛慧芳想着带女儿去公司里给丈夫张强送便当吃,给丈夫一个惊喜,于是母女两人便驾车来到了张强的公司。
走到公司门口,他推开一条门缝,想看看丈夫在干嘛,给他一个惊喜,可没想到丈夫张强居然和黄莉(化名)厮混在一起,那个场面可谓是一个辣眼睛,黄莉扭动着身躯,而张强掩饰不住眼神中的渴望,与黄莉很快“扭打”成一团,两人在办公室里,时不时就传出了许多不和谐的声音。
这些声音在他们两个人听起来算是情趣,可是,这些却被毛慧芳撞破了,毛慧芳一下子怒火攻心,猛地撞开门冲了进去,黄莉和张强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傻了,愣在了原地,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
毛慧芳一下子揪住黄莉的头发开始破口大骂:“就是你勾引我老公对吧,你这人怎么这样平白无故的破坏别人的家庭?今天我就要给你一点教训,看看你们居然光天化日在公司里做这种事情,你们不觉得羞,我还觉得羞,我今天就替你的爸妈来教育教育你,你这个不知羞耻的东西!”
说完,便愤怒的抽着黄莉,黄莉也不甘示弱,虽然自己有错在先,但是不想平白无故挨别人这一顿打,便与毛慧芳扭打在了一起,眼看两人打的一发不可收拾,一边打还一边破口大骂,局势就要失控。
张强这下反应过来,急忙拦住两个人打架,可是这哪能拦得住,两人越打越凶,把办公室的东西都弄洒了一地。
小花看到这些场景,也呆愣愣的愣在原地,又看到这个黄莉,不仅破坏自己的家庭,还殴打自己的母亲,心中越想越气,她本想去帮母亲一起揍黄莉,但是怒气压住了她的理性。
小花朝办公室左看右看,看到了,茶几上有一把水果刀,便偷摸的往那边走,怒气已经压住了她剩余的所有理智,她跑过去趁三个人不注意把水果刀偷偷的藏在身后。
二、父亲出轨,女儿怒不可遏杀人
也许理智曾唤醒过小花的心智,但是依旧是愤怒占上风,她对父亲的行为以及黄莉不知羞的行为,还有黄莉还殴打自己的母亲,一下子怒不可遏,她抄起水果刀,就向黄莉那边走去,她闭上眼睛,开始尖叫,释放着她一天的压力,边破口大骂,一边拿着水果刀向小三黄莉刺去。
“让你破坏我们的家庭,让你打我妈,我要捅死你!”
也许杀死小三黄莉并不是自己的本意,只是想给她一点教训,可是没想到几刀下去,小三便倒在了血泊之中,无法动弹,回过神来的三人立马呼叫了120,将黄莉送到急救室里急救。
手术结束之后,医生向外面的人摆了摆手,说黄莉失血过多,已经没有回天乏力之术。
小花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连连对自己的母亲说
“我杀人了,妈妈,我杀人了,她死了,我真的没有想到,我只是想给他一点教训看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谁让他破坏我们的家庭。”
事到如今,毛慧芳也没有办法,只能拍一拍女儿的背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再懊悔也没有作用。黄莉的家人得知女儿死亡的讯息,立刻报了警。
经过法庭调查,事发前一天,毛慧芳已经知道了黄莉的存在,但是看到黄莉和张强在一起,实在是怒不可遏,并在那一天特意跑到张强的公司,想去讨回公道,没有想到结局居然是女儿将黄莉杀死。
这对母女因为冲动杀人,小花判处有期徒刑13年,而毛慧芳则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因为她在共同犯罪中起着次要作用,只是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
无论在什么时候,愤怒都不可以压过理智,杀人就是触犯刑法的。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无故或者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权。
在家庭中出现矛盾的时候,沟通是最重要的,如果沟通无果的话,两个人也可以用和平的方式来结束这一段关系,并不需要是为了谁来勉强的维护这段关系,而当关系出现裂缝的时候,不应该去怨天尤人,而是冷静离开。
最终那个婚内出轨的男人虽然受到了许多人的指指点点,并且受到了道德的谴责,但是他不需要付任何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在法律上并没有触犯任何的法律,而他们在打架的时候,自己也没有插手,他在害了三个人的同时,自己又全身而退让,许多网友感到愤怒。
有网友说,最后还是便宜了渣爹亲妈痛苦,自己的前程也毁在了渣爹手上,还有的网友说,小花当时就应该捅死渣爹,然后让妈妈出谅解书。
也有人说,这个男的在伤害了三个女人之后,又可以去祸害新的女人了,他是本案中的大赢家,虽然受到了道德的谴责,但是没有影响自己的前程。在出轨的同时伤害了三个女人,自己又能全身而退。
三、以案释法
在母亲毛慧芳殴打小三黄莉的时候,女儿因为怒极攻心抄起刀就向黄莉身上刺去,这与母亲毛慧芳是否构成了共同犯罪,两个人所要负担的刑罚又是如何?
首先,毋庸置疑,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指拥有主观故意的,并且在客观上非法的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并且在客观方面确实实施了侵犯他人身体的行为,而主体则是拥有行为能力的一般主体,主观上也表现了主观上的故意。综合上述要件,便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母亲毛慧芳因为得知小三黄莉插足了自己的家庭,之后因为生气恼怒而对小三黄莉大打出手,侵犯了黄莉的身体权,对黄莉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损害黄莉身体的行为,而毛慧芳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也有主观的故意伤害黄莉的行为,因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女儿小花,因为要帮母亲出气,用刀刺入了小三,黄莉的身体侵犯了小三,黄莉的身体权非法损害了小三,黄莉的身体,并且小花也是一般主体,有主观的故意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并且是比较严重的故意伤害罪。
而故意伤害罪根据受伤的被害人的损伤程度的不同所量刑标准也不同,一般来说,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情节情况比较轻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如果受害者受了重伤,要处3到10年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要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手段智人严重残疾,甚至致人死亡,则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母亲毛慧芳与小三黄莉殴打在了一起,小三受到母亲毛慧芳的伤害比较轻,所以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此,毛慧芳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而小花因为用尖刀刺入黄莉的身体,故意伤害黄莉,并且致人死亡,所以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此,小花被判有期徒刑13年。
那么,小花和母亲毛慧芳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再者共同犯罪的主体是两个人以上,并且两个人都有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两个人都满16周岁。
本案中,毛慧芳提前知道了小三黄莉的存在,决定给他一个教训,于是第二天便找到了公司去找他麻烦,具有主观共同犯罪的故意,并且一个殴打另外一个用尖刀刺入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再者,小花和母亲都满16周岁以上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于是便构成了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对首要分子也就是案件的主导人从重处罚,而从犯则是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毛慧芳属于从犯,所以从轻处罚,而小花造成的伤害比较严重,是主犯。所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