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示】如果说有一桩称得上万古最冤的千古奇案的话,那一定是老子。老子被一些人说成是诡辩者,阴谋家,就因为他说了这几句话,尤其是“将欲取之,必固予之”。必固,是必然本来应该肯定的意思,确实有原本/原来的意思,原来就会有“先”、“先前”,“先一步”的意思,但是这个“欲取先予”这等三十六计,阴谋诡计,设局设套,甚至行贿受贿的犯罪行为,还有,你想的到人家的利息,就要先付出你的本金的金炸,是万万不沾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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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分钟,一句道德经。今天我继续给大家分享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六章之“将欲…之,之必固…”这个句型。
将,时间副词,典型的将来时态用语,还有意愿,意识形态的打算的意思。
欲,也是将来时态语助词,想要。将要。主动打算做某事…
必,必然;固,定也。都还有过去完成时的语感。本来应该如此。
想要做何事,它必须是这样的。
想要关门,门必须是开着的。
想要削弱对方,对方必须是强大的。
想要废除谁,他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想要剥夺他,他必须是有的可被剥夺的。
也可以反过来说,都是一些事物本身发展规律的必然现象。开着的门才能关上,正蓬勃兴旺的事才能被废弃,强大的对手需要慢慢滴削弱,有可以拎走的才值得你去夺取。
【不充说】
①先讲下句式。我一般叫做“老式句式”不叫句型。很多人由此得出了老子是阴谋家的荒谬说法。今是因为根本不懂老式句式。
第一,可能是衍入注释文字。
“将(欲)…之,之必(固)…”括号内为衍文,即原本是注释性文字被衍入到正文中。
第二,老子在不同场合都使用过或将或欲……两者皆可。
将/欲…之,之必/固…。
第三,尹喜等人在整理课堂笔记时,众人所书不一,于是就兼用之。
总之,去掉其中一个。怎奈就大致廓清楚了。
将…之,之必…。或
欲…之,之固…。
将歙之,之必张;
将弱之,之必强;
将废之,之必举;
将夺之,之必予。
或者——
欲歙之,之固张;
欲弱之,之固强;
欲废之,之固举;
欲夺之,之固予。
再说下,动词的用法。
②至于动词的用法,因为古汉语一般不区别及物动词与不及物动词,甚至名词的使动/意动用法也不甚讲究,甚至几乎所有的名词都可以直接用作动词,如跑跑,画画,尿尿,雨雨(雨雪)。
显然,这里的弱and废,都是形容词做个动词用,使之弱,使之废。
为什么是“使之弱”而不是直接“灭了它”?因为对方是极为强大的对手所以要慢慢地一步一步削弱它,不可能一下子消灭它。
废,荒废,废弃,而不是我们现代口语中“废了他,干折他一条腿”之类的意思。针对这样的废弃/荒废,“兴”与“举”,差别不是很大。兴隆,兴盛,也真是万里大鹏正举的意思。
③,最被人误解的就是“欲夺之,之固予”,还衍生出很多类似的成语,如“予取予夺”、“欲取欲夺”和“欲取先予”之类似是而非争议颇多的成语。实际上老子说的意思很简单,“欲取”就要去“取”那些“有东西可取”对方,如果对方一穷二白,家徒四壁,没啥东西可“取”可“拎”,无所可取,你还去动他干啥?
所以,这里的“予”,有物可予,有东西可以给予,有物件值得别人动手。
做出这种判断的重要依据就是本段落最后四个字“是为微明”。前面好像有“袭明”,我解释为“小聪明”。明,聪明,明白,透明。
④,到底是为了强调“必and固”而前置了,反而把主体/主语或施动者/被动者后置?我们有搞清楚,如果理解为减省掉了,确遍地都是佐证事例。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就好像减省了,中间的过渡主体或主语。
道可道,(可道之道)非常道也。
名可名,(可名之名)非常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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