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本应带头遵纪守法,没想到四川巴中中学的纪委书记罗某却将自己的魔爪伸向了和奶奶相依为命的孤女。
今年7月23日,罗某以爬山喝茶为由,将19岁的王某骗至民宿房间实施强奸。在遭受强暴后,王某鼓起勇气,向巴中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了罗某的罪行。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罗某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反而嚣张地发信息威胁恐吓王某。此外,王某还接到了许多威胁骚扰的陌生电话,甚至有人试图通过她奶奶找到她,继续对她进行迫害。
面对这样的困境,王某被迫选择在网络上实名举报。她的举报信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巴中中学和巴中市纪委在事件曝光后的表现却令人失望。巴中中学一问三不知,而巴中市纪委则表示正在调查核实。
可是,整整两个月过去了,调查似乎没有任何进展。这不禁让人质疑,相关部门究竟在做什么?难道是在查罗某有没有某些功能,或者案发时是否在国外吗?
事关19岁孤女的清白和名誉,巴中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竟然拖了两个月之久才有所行动。
这样的处理速度怎么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怎么对得起国家的嘱托?强奸罪有没有那么难查?有没有那么难开口?难道真的是因为平时推杯换盏、太熟了不好下手吗?
在王某举报后,罗某不仅没有被立即处理,反而还知道了自己被举报的消息,并准确地找到了举报人王某。这不禁让人怀疑,要么是有人给罗某通风报信,要么就是他真的干了伤害王某的事,自行对号入座了。这样的猜测无疑加剧了事件的复杂性和恶劣性。
好在,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10月8日,巴中公安发布了警情通报,经过巴中市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罗某已经被依法逮捕。
这意味着他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基本上被公安机关认定了。尽管未经法院判决他仍是嫌疑人,但大家心里都清楚,罗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
然而,这起事件并没有因为罗某的逮捕而结束。人们不禁要问,暴行发生在7月份,为何9月11日才立案侦查?立案侦查后,为何女孩还要在10月7日进行网络实名举报?
从案发到立案,再到批捕的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背后是否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操作?比如,罗某是否被拘留?被举报后是否停止工作?立案后是否继续履职?
此外,罗某被逮捕的时间是在举报舆论之前还是之后?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果当地相关部门能对这些疑惑做出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或许能解答王某在立案后执意进行网络维权的出发点和担忧点。
如果罗某最终的罪名成立,他可能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呢?如果定性为强奸罪,根据法律规定,强奸妇女一人一般量刑3到6年,未遂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是被认为强制猥亵妇女的话,量刑一般是在五年以下,可缓刑或拘役。
另外,根据行政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罗某还将受到开除公职和党籍的处分。
这起事件不仅给王某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它提醒我们的干部,尤其是那些身处关键位置的人,要管住自己的心向,更要管住自己的下半身。
最后,我想问当地司法机关:为何总要等到受害者网络实名举报,引发重大负面舆论了,事情才会有进展?依法办案、及时通报案事件进展有那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