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非法狩猎案件。该案的判决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更为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案件回顾:2024年春季,被告人韩某为满足个人口腹之欲,在明知处于禁猎期的情况下,仍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禁用农药"扁毛霜",并制作毒饵在野外投放。这种违法行为直接导致25只野生斑鸠死亡,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平衡。
司法亮剑:2025年4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
刑事处罚: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民事赔偿: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7500元
公开致歉:在市级媒体刊登道歉声明
生态启示:斑鸠作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天然害虫防治员:单只斑鸠年捕食害虫可达数万只• 种子传播使者:促进植物繁衍扩散• 生态链关键环节:维系生物多样性
普法课堂:《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 禁猎期禁止一切狩猎活动✓ 严禁使用毒饵等危险方式狩猎✓ "三有动物"受法律保护✓ 非法狩猎20只以上即构成犯罪
共建倡议: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拒绝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15)• 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宣传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手并进,用实际行动维护生态安全,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案件信息来源: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