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提议也是众多网友们的心声,大家都在关心11岁小女孩由谁抚养才好呢。现实状况摆在面前,事实也已确定,小女孩一时间失去了双亲的爱护与陪伴。小编不知道她这个年龄段的小女孩能不能抗住,今后的生活甚至小编都不敢乱想。最好看看女方那边还有没有关系亲密的亲戚,把小女孩接走。但有不少的网友们在争议,该小女孩的抚养权在于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之间。
来女士的小女儿11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也会明事理了。从法律上来说,只有来女士的大女儿及许某某的儿子来抚养。
如果为了财产两个人会争着抚养,如果从情理上看,来女士的大女儿很矛盾,同母异父姐妹,而且又是杀母仇人的女儿,心有芥蒂。而许某某的儿子现在还属于怀疑对象,其次还没结婚,带着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肯定会影响到他的婚姻。
一个杀人犯的父亲就让他的婚姻充满变数,再加一个妹妹希望更渺茫。而且大女儿也好,儿子也罢,都没有在一起生活过,这进退两难的地步。需要社会爱心人士的关心和包容,心里一想小女孩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就酸酸的,太可怜啦!愿小女孩子早日摆脱阴影,走上快乐的生活,忘记这件事,或者说淡忘吧!
但有一点欣慰是,小女孩子至少在经济上不愁,有来女士积攒的财产,以及房产,小编希望她能尽快的过上正常的生活,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不被那些多事的人戴“有色眼镜”看待。
那房子有谁敢买
受害者家属监护最好,
大女儿监护最好 但是她父亲的考虑也有一定道理 死者姐妹如果愿意看护这个孩子也不错 但是应该由大女儿监管财权 绝对不能落入凶手弟弟或者其他人手里
娘家人养啊!还敢叫死者丈夫家人养吗?想想都瘆的慌。
我教养她,大房子留给她当新婚用,小房子卖了
閒時莫論它人事,靜臥床榻思己過!
肯定大女儿接管最好!同母的妹妹。
过去谁最关心她就由谁监护,这是主持正义很公平
只有女方的父母是理想中的人选,但是一想到这是凶手的女儿,也是矛盾
学学肥姐的,把属于小女儿那份折现,每个月拿一笔生活费,到她成年剩下的怎么开支,就靠她自已了。
大家不要操心别人谁收养的事,这是人家的家事,你们想管也没那理由去管。还是省点心,该干嘛干嘛
改姓跟姐,同许家绝交
最合适就是让大女儿照顾妹妹,希望姐妹两和睦相处,开心的生活在一起!
监护人可以动用遗产,都抢着监护
我来监护最好,房子,7位数交我手上,
应该让她自己选,喜欢去谁家。这事不能急,让孩子心甘情愿。
遗传基因不好
杞人忧天
社区或者福利院
路人皆知,男方有高智商罪犯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