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要结婚,
是一个女子的二次生命,
所以结婚,
这是每个女孩子都想要的。
在心里为所爱的人建造一个家庭,
这才是“嫁”字的本意。
你能配得上她一辈子么?
结婚生子,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很重要的事情。《礼记·婚议》中说:“成亲是两家之好,以宗庙为上,以传宗接代为,是以君子为之。”在此观念的指引下,历朝历代对婚嫁都做了很多努力,以促进结婚。
提倡早婚的努力
在《谷梁传》中,文公十二年就有这样的记录:“男人三十而娶,女人三十而嫁,男人三十而嫁;十五岁就可以结亲,二十岁出头出嫁。”这种儒学的理念是把结婚的时间定得有些高了,但事实上,先秦时期结婚的时间要短得多。
越国位于南部,对儒学不屑一顾,认为女儿十七岁未嫁,是有罪的。就连孔夫子自己,都是十九岁成家的。
也有不少人认为,这条底线,就是儒生定下的底线,三十岁以下,二十岁以下,都要嫁人。到了后来,人们的婚龄就变得更短了,汉代的时候,女性只有十五岁就可以成亲了,到了西晋,还没有成亲的女性,就有郡县官员给她们安排婚事了。
在两宋时期,战乱不断,百姓死伤惨重,所以北齐的时候,就有了十四岁的百姓可以结婚的规矩,而北周的时候,就是十五岁的百姓,十三岁的百姓也可以结婚。从那时候开始,大部分人都在二十岁到十五岁之间,与现在相比,大部分人都很早就结婚了。
宣德年,有一名官员巡视湖南,在一个地区,看到三十多岁的男子成亲,吓得像是见了鬼一样,一连三年,这才制止了这个地区的婚俗。这位御史大人,当真是忧心忡忡。
提倡再婚及自由恋爱
与一般人所认为的相反,“不得离婚”、“丈夫死于贞节”、“一心一意”等过时的风俗,只是在明清之后。在这个时代,婚姻的概念还没有那么扭曲。
春秋时期,赵国太后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燕国,临死之前,她还在祈求老天爷,不要让自己的女儿被燕国的人休掉。
汉文帝窦皇后,汉景帝王皇后,都是在丈夫死后,才重新娶妻的,所以汉景帝和汉武帝并没有反对母亲和丈夫的孩子。
汉初著名的宰相陈平,有一个“扫把星”,曾经有五任丈夫,每一任都被她诅咒致死。还有那位大才卓文君,她的丈夫去世后,她又和那位大才司马相如成婚,成为一段流传下来的传说。
在南齐国的豫章郡,有一位叫万曦的妇人,年纪轻轻便独自生活,膝下无子。她的母亲一次又一次的催婚,甚至引起了郡守大人的注意。很明显,再婚并不是什么大事,还是自己找个好点的好。
他们不像其他民族那么开放,孝文帝还特意下了一道旨意,“礼有达式”,命令男男女女“仲春奔会”,“不守时之人,则以礼遇之人”,主动为年轻男女提供了见面的机会和场所,在整个皇帝界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北方的稽胡人(匈奴人的一个分支)比较开放,姑娘们可以在婚前和男人谈情说爱,也可以选择做男女之事。男人结婚,都会为自己的老婆在结婚之前交到的男友而感到骄傲。
照料特别人口
就算朝廷再怎么鼓励,再怎么优待,也还是有一部分人不太容易找到合适的伴侣,或者结婚。比如士兵,宫女,贫民,由于工作时数和财力的制约,被拖拉着变成了老少爷。咋办?这件事,由朝廷来处理。
西汉时期,宫廷女官在三十岁之前必须成亲。北魏的规矩是,一旦皇上死了,无论年龄有多大了,都会被下一位皇上送出皇宫,然后嫁人。明朝的时候,有一条规矩,如果侍奉了五六年,尽职尽责,就可以成亲。
对于将士,尤其是那些驻守边关,几十年都不能回乡的将士,汉代就会将他们的妻女许配到边关去。
有资格被派去的大多是有学问有才华的官员和富户,镇守之人经常从这些人的妻子女儿中淘到宝贝。在北齐时期,她将一批孤苦无依的女子,送到了边关,与士兵们在一起。
自然,朝廷也没有忘记贫民。唐太宗曾经下过命令,男的超过二十岁,女的超过十五岁,但是因为家庭贫困而不能结婚的,那么就必须得到郡县的支持,或者是家族中的有钱人的支持,这样的联姻方式,是非常受欢迎的。
一般而言,提倡结婚,是我们国家自古以来一贯的政策,无论其目的或形式,都包含著追求幸福、维护伦理与社会和谐的内涵,面对这样迎面扑来的温暖,谁能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