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一女子在超市买到一袋能挤出黄色颗粒的鲜鱿鱼

月河哲妍 2022-11-03 20:59:56

女子当时被吓一跳,觉得这是有问题的鱿鱼,但又不敢肯定。于是拍视频发到网上,请教各位网友,这鱿鱼到底能不能吃。有懂行的网友看到这条视频后解释称,这种鱿鱼叫鸢乌贼,这种鱿鱼的背部表皮下,本来就有着淡黄色的发光器。还有更懂行的网友称,这种鱿鱼在我国分为五种,分别产出自:中国、阿根廷、秘鲁、赤道和印度洋。其中产自于阿根廷的品质最好,而产自于印度洋的品质为最差。该网友同时还表示,女子购买到的这种就是来自于印度洋的,因为只有产自印度洋的鱿鱼,背部才会有这种黄色颗粒。而且,这种鱿鱼肉质会发酸。一般情况要排酸后才能食用。正因为这种鱿鱼味道不好,所以价格卖得很低,且一般只用于加工食品。看到这位网友的详细解答后,网友们纷纷表示涨知识!而该女子称,她去找超市工作人员讨要说法时,工作人员却辩解称,这是聚脂纤维,自己也见过,但在不清楚的情况下,自己也不敢吃。因此超市同意帮女子退货处理。对于超市的处理方式,有网友表示,这不合理。自己都不敢吃,那怎么能拿出来卖呢?要是其他顾客吃了怎么办?因此网友们都认为,超市必须承担退一赔十的惩罚性法律责任。1、笔者认为,网友们说得对,且不论这些黄色颗粒是不是什么聚脂纤维,既然超市工作人员自己都不敢吃,那怎么能拿出来卖吗?从法律上讲,不能吃的食品都是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食品,这一点是常识,也是法律所规定的情形,是没有异议的。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退一赔十。赔偿金额不足1千元,按照1千元赔付。也就是说,由于超市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因此不论这一袋食品具体价值多少,超市都必须赔付女子1000元。当然,如果10倍价值超过1000元的话,那就应当以超过1000元的标准赔付。2、《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同时还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要退一赔十外,还应当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所有责任。具体而言,超市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如果造成了消费者身体损害的,那就不仅要退一赔十,同时还要承担消费者因食用后到医院检查或者治疗等一切经济损失。有网友表示,这样看来,一分钱一分货还是很有道理的。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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