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雅典,寡妇是非常边缘化的社会群体。他们被贴上了“烦人的”、“不安分”的标签,并以此为由被排斥在社会之外。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寡妇们的权利逐渐得到了一些改善,虽然这个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在古希腊,寡妇是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房屋、财产和嫁妆归于她的儿子或父亲,而她本人一方面要遵守严格的礼仪规范,另一方面则必须依赖自己的儿子或亲属。如果寡妇没有成年的儿子,她就可能被迫投靠别人。这种情况下她只有选择“再嫁”,或选择成为嫠妇和殉夫。这显然是一种十分不公正和极端的待遇。
但是,在雅典的黄金时期(公元前5至4世纪)中,情况开始有所好转。法律得以规定,如果寡妇的儿子没有到达成年,她可以被允许作为一名“刻锅女”(在家庭中担任一些家庭职务)居住在原来的家中,而且可以获得她先夫遗产的三分之一。然而,这些权利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她需要依靠作为男性监护人的亲戚来保护她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在公元前4世纪时,寡妇的权利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次是由于克里特岛妇女的运动所促进的。运动要求寡妇有权继承她先夫的全部财产,并表示她们应该被请出社会。这个荒谬的要求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是,它也为寡妇的权利争得了很多支持。最终,法律规定,如果寡妇没有儿子或亲属,她可以继承她先夫的财产。如果她没有继承权,她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独立监护人获得保护。这大大提高了寡妇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
尽管寡妇的权利得到了恰当的保护和保障,但是实际情况却很少达到政策的预期。记载寡妇命运的像古代的吕克尔特(Lycurgus)和斯特萨翁(Aristophanes)的著作,都表明寡妇在社会中仍面临很大的挑战和抵制。大部分寡妇都很难维持自己的生计,并最终陷入饥饿和贫穷。因此,虽然寡妇的社会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要改善她们的真正生活条件还是需要更深的思考和行动。
总之,寡妇作为一个非常脆弱的群体,在古希腊和古代雅典受到了很大的待遇,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内都没有得到公正待遇。尽管有未来的改变,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尊重人权的力量是巨大和不可替代的,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未来,这些权利都必须得到实际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