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直斋(1906-1981),原名陈一民,江西横峰县满团村人,出身于贫农家庭。他在民国18年(1929年)8月在家乡参加革命,并于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他先后担任村支书、赤卫队长、区苏维埃主席和区委书记等职务。1932年,他被调任至铅山县河南特区书记。1934年1月,他在省委白区干部训练班学习结业后,被分配到屯溪,先后担任中共皖南特委委员、中共休宁县委书记、歙南县委书记并兼任浙西特派员。1934年9月,中共闽浙赣省委正式下文决定成立中共浙西工作委员会,并任命陈直斋为中共浙西工委特派员。1935年春,皖南特委遭破坏,他与组织失去联系后,前往上海临时中央局,后留上海,任上海临时中央局警报处主任等职。
谨以纪念先辈
在抗日战争时期,陈直斋历任特委军事部长、新四军师作战参谋、团长、团政委等职,带领部队转战在苏南澄、武、锡地区和苏中宝应地区,坚持敌后抗日斗争。在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团政委、军分区政委、旅政委等职,领导了保卫如皋、白浦等地的战斗,并参加了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为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陈直斋任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监委副书记。1952年11月,他调任上海521厂(后改为空军13厂、5703厂)党委书记、厂长,并兼任上海机械学校党委书记、校长。1963年,他当选为中共上海市第三届党代会代表。1964年7月,他调任上海市冶金工业局副局长、顾问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