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53年,亨利三世发布了一项针对犹太人的法令,即《反犹法令》,该法令要求犹太人必须为王室服务,否则将被迫离开英格兰。这项法令实际上是将犹太人作为国王财政需求的工具,一旦他们无法满足王室的索取,便面临被驱逐的命运。所谓的服务,实际上就是成为国王随意索取的财政来源。关于犹太人遭受排斥和屠杀的问题,虽然在近现代,与犹太人没有直接关系的人也会因为反对“排犹屠犹”而对希特勒产生怨恨,但在当时的英格兰,并没有底层人民对犹太人表示同情。犹太人在积累了财富之后,逐渐转向高利贷业务,即从实体经济转向金融投机,不再愿意投入精力为底层人民提供商品,而是通过资本运作来快速获利。因此,在那个时代,英国人并不同情犹太人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