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冬雪
“原以为打官司是冰冷冷的流程,没想到法官比亲人还贴心!”,在长春市双阳区综治中心,七旬老人刘某颤抖着将手写的感谢信交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朱丽波手中。这封感谢信见证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温情化解,更折射出新时代司法为民的动人光芒。
2024年3月,被告贺某在驾车上班途中发生意外,将70岁高龄的夫妻李某和刘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李某和刘某分别将贺某及其车辆的保险公司起诉至双阳法院。面对两名高龄当事人的诉请,立案庭速裁团队的承办法官深知案件的审理不仅关乎于赔偿的数额,更关乎当事人的晚年生活保障及对司法的信任。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的核查。特别是审查原告提供的医疗费发票时,对于外购药部分,法官没有“一刀切”式的驳回,而是咨询了专业医生,并依据医嘱中关于继续口服抗生素的内容对外购药中的抗生素类药物予以保护,确保了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关联性和必要性。同时,考虑到两位老人受伤的实际情况,法官酌情保护了部分交通费和衣物损失。
审理中,被告贺某还提出要求保险公司偿还其垫付的部分医药费,但该部分费用不在原告诉请范围内,如按其要求判决,则会出现超出诉请的现象。故法官在判决的事实认定部分,对该费用予以确认,以尊重客观事实,论述该抗辩时,则指明贺某可以另行按照合同约定起诉保险公司。同时,为了最大程度的减轻当事人诉累,判决生效后,法官积极联系保险公司,耐心沟通协调,促成了保险公司依据判决认定的事实主动对贺某进行赔付。这一处理既维护了程序的正当性,又切实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
初审:林冬雪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