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偷菜被发现后逃跑受伤,起诉菜主索赔被法院驳回

上届校花 2025-04-25 14:58:11

重庆王家村的菜农黄玉兰最近遇上了一件糟心事。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追赶偷菜贼的行为,竟会惹上一场官司。事情要从去年秋天说起,当时黄玉兰发现自家菜地的香菜频繁被盗。"每次都是中午时分少一片,明显是有人专门掐着点来偷。"黄玉兰回忆道。

中午,黄玉兰像往常一样在菜地巡视,突然发现同村村民王桂芬正在自家香菜地里"采摘"。监控视频显示,黄玉兰手持一根木棍(事后证实是驱赶野狗用的)大声呵斥,王桂芬见状慌忙逃跑。在逃跑过程中,65岁的王桂芬不慎被田埂上的石块绊倒,导致右肱骨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我妈要不是被她追,怎么会摔成这样?"王桂芬的儿子在法庭上情绪激动。他们要求黄玉兰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元。而黄玉兰则坚称:"我连她衣角都没碰到,她自己做贼心虚摔的。"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是黄玉兰的追赶行为与王桂芬的损伤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二是黄玉兰的行为是否超出必要限度。根据现场勘查和证人证言,王桂芬确实存在偷菜行为,而黄玉兰手持木棍但未实际接触王桂芬。主审法官指出:"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制止侵权行为,但应采取合理方式。"

"这个判决很有意义。"法律专家张教授分析,"它明确了两个原则:一是保护财产权不等于可以过度维权;二是侵权责任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根据《民法典》第181条,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本案中黄玉兰的行为显然在合理范围内。

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还发现王桂芬有多次偷菜的前科。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显示,近三年来,已有5户村民反映过类似情况。这些证据都对判决产生了重要影响。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桂芬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特别指出:"当事人因自身过错行为导致损害,无权要求他人赔偿。"这个结果让黄玉兰长舒一口气:"种菜不容易,以后我会装个监控,既保护菜也保护自己。"

案件宣判后,在当地引发热议。有村民表示:"偷东西还有理了?"也有法律界人士提醒:"维权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好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这场看似简单的民事纠纷,实则给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法律既保护合法权益,也绝不纵容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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