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视频说了湖南怀化发生这么一件事:当地一家房企股东杨某某,在2015年拖欠了4名农民工共9462元工资。这4名农民工期间多次讨要,合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讨要欠款,在2022年底法院一审判决四人胜诉。
总共不到一万元,从2015年要到2023年,要了八年,2022年官司打赢了。八年维权,四个人要求杨某某赔偿为讨薪所花费的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等,四人要求欠钱的人一起赔偿。 法庭一审判决只判决了杨某某支付拖欠他们的工资,其他赔偿要求被驳回了。现在这个拖欠工资的老板又上诉了,等二审再看。
在这里酷妹儿有四个问题: ①一审只让杨某某赔偿拖欠工资,但杨不履行判决,上诉二审。其实, 据说他开着100万的豪车,实际也是一家房企和一家养殖场的股东。但是他以没钱为理由做“老赖”,依法该怎么执行? ②4人8年讨薪,且不说是否应该支付拖欠工资这期间的利息,这期间误工费、讨薪路上的交通、通讯、住宿、误餐费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是否应该给补偿?于法有没有依据? ③对杨某某的拖欠8年的行为,期间拉黑被欠款人的行为,是否该做出惩罚?
④走正常程序,不“非法讨薪”,维护自己的合法维权,怎么这么难?欠款人有钱请律师,没钱付这一点该支付的欠款,没人信。他以法律拖着不给,本就没钱的农民工,钱没要到,又进入二审,支出还越来越大,该怎么办?依法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八年合法讨薪,劳心劳力,费时费力……一个劳动法,一个未成年人保护法,比如学校霸凌事件,到底保护的是谁?公平公正的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有懂法的朋友能给出点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