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判决,让拐卖33个婴儿的喻立香失声痛哭:我的三个小孩咋办?

寻史微鉴 2022-08-24 10:57:44

2009年6月9日,在昆明到武昌的列车上,两名乘警正按例巡查列车车厢,但就在此时,一声声婴儿的啼哭声传了过来,循声望去,两名乘警看到了两个女婴,此刻她们正发出凄厉的哭声。

抱着两个女婴的是一男一女两个成年人,一个衣着邋遢、皮肤黝黑,一个皮肤白皙、举止斯文,两人自称是夫妻,两个女婴则是他们的孩子。

由于婴儿一直哭闹,两人随后从包里拿出奶粉罐,准备给婴儿喂食,但眼尖的乘警却发现,两人拿出来的奶粉非常劣质,很明显就能看出是三无产品,父母如此反常的育儿方式立刻引起了乘警的警惕,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乘警随即将两人分别带到不同的乘务室询问,这一问才发现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经过询问,女方名字叫李璐,这次出门是专门回河北老家给孩子办满月酒,但这个回答与男方的回答完全不同,男的叫吴树生,他跟乘警说这次是带老婆孩子出来旅游的,夫妻二人的口供天差地别,乘警立刻察觉到两人的身份没那么简单。

为了探查车上是否还有同伙,乘警随即对列车进行全面盘查,果然在7号车厢中又发现一个用同样奶粉给怀里的孩子喂食的大妈,乘警随即将这名自称喻立香的大妈也一并控制。

经过对三人的仔细审问,警方这才发现在他们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拐卖婴儿团伙,此次在车上出现的三名婴儿,正是他们刚刚从云南乡下高价购买的,准备带到河北等地进行贩卖,赚取中间的差价。

当然,这么危险的行动仅靠这三个人是无法完成的,在询问后,喻立香三人对自己罪行供认不讳,并交代除了他们三个人,喻立香的姐姐、妹妹、前夫、侄子,甚至是情人都是贩卖婴儿团伙中的一员,只要能打通关系的,喻立香基本都将他们揽入团伙之中。

这些人的首领正是喻立香,李璐和吴树生负责的是婴儿转卖途中的运输,送到目的地后,会有其他人接管婴儿进行售卖,从喻立香的口中,警方获取了犯罪团伙的具体位置和交接方式,最终在警民配合下,恶贼被全部抓获。

说起来喻立香的身世也非常可怜,喻立香原籍云南,十岁那年被歹人卖到了河北,长大后和当地一名姓杨的男人结婚生子,很多年后喻立香才找回自己的家人,回到原本属于她的幸福温暖的家。

然而,从小被拐卖的命运不仅没有让她对失去家人的孩子产生怜悯之情,反而在多年后她和当初拐卖她的人走上了同一条道路。

2004年,喻立香无意间捡到一个被人遗弃的女婴,出于一时的好心,喻立香将女婴带回了家收养,但当时喻立香自己已有孩子,凭空多出一个孩子,家庭负担明显加重,于是她开始萌生了卖孩子的念头。

经过熟人牵线,喻立香最终将女婴卖给了一位姓李的买家,成交价为6000元,这让喻立香顿时心动,“原来一个孩子值这么多钱,我们辛辛苦苦打工一个月才能挣几个钱”。

尝到甜头后,喻立香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为了赚到更多的钱,她开始频繁跑到老家乡下,通过各种途径从当地人手里购买婴儿,然后又偷偷将这些婴儿带到河北等地进行售卖,靠各地区出价不同赚取中间的差价。

据喻立香透露,刚开始做的时候,她手里的一个女婴能卖到七千块,男婴贵一点,在一万二到一万五千元之间,卖得比较好的是2008年,当时女婴价格在2万左右,男婴差不多有4万块。

而对于喻立香而言,婴儿的入手价非常便宜,从当地人手里购买只需要一两千块,一些偏远山区甚至几百块就能买到,就是靠着这种方式,在短短4年的时间里,喻立香转卖了33个孩子。

当然这中间肯定也会遇到各种“意外”,比如孩子生病、哭闹不止等,有一次喻立香收到一个女婴,结果孩子突然发烧咳嗽,哭闹不止,但喻立香没有放在心上,等她第二天去看时,孩子已经夭折,不过喻立香早已见怪不怪,随便找了一块小被子一裹,就将其丢在附近的一座坟山上。

由于赚到了不少钱,喻立香开始招揽人手一起’“发财”,不过考虑到这种事见不得光,所以喻立香就找了亲友帮忙,在她的鼓动和利益的诱惑下,贩卖团伙的人数越来越多,最后有十几人成为她的下线,而她也将这些人的工作重新调整,形成了一条“专业”的贩卖路线。

2009年喻立香的事情败露后,检察院随即对喻立香等23人发起公诉,然而,事情走到这一步,喻立香仍没有悔过之意,反而觉得自己在干一件好事,她说,自己购买的孩子大多都来自偏远山区,都是贫困家庭所出,她买了这些孩子后,不仅能让其家庭获得一笔不菲的生活费,还能给孩子找个好人家,谁也不吃亏。

这种荒谬的逻辑让主审法官极其恼怒,且不说在这个过程中有多少孩子早夭,单是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就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多少父母生不如死。

2010年4月16日,喻立香贩婴案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一审,经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喻立香及其背后的十余人在四年内先后贩卖婴儿达49人,其中喻立香直接参与的贩卖行为有33人,证据确凿,考虑到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主犯喻立香死刑,而其他从犯则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或2年至15年有期徒刑。

不过一审判决下达后,喻立香并不接受,反而在几天内提起上诉,要求法院从轻发落,理由是自己并不是这起案件获利最多者,而且这些孩子都是买来的,没有拐卖和偷盗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然而法院在二审之后依旧维持原判决,喻立香的行为已经滋生了各地拐卖和收买儿童行为的泛滥,社会影响极其严重,依法应该判处死刑。

二审失败后,喻立香只能接受现实,当想到不久后即将离开人世,她当时就哭诉:“我还有三个孩子要养,我走了他们可咋办啊”。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出如此嚎哭,似乎喻立香还有一丝人性,但事实上喻立香不是三个孩子,而是四个,在不久前喻立香刚刚诞下一名女婴,不过被金钱蒙蔽人性的她,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想着要卖掉女儿,以便给自己的“事业”添砖加瓦,如果不是周围人的人劝她“虎毒不食子”,估计她为了钱连自己的亲骨肉都能丢弃,这样的人真的会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吗,恐怕不会。

如今喻立香虽已伏法,但拐卖儿童之事仍屡禁不止,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买卖孩子的不法分子都会暗自潜藏,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仍有许多人会铤而走险,鉴于喻立香的教训,我们仍需时时擦亮双眼,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0 阅读:18

寻史微鉴

简介:以独到的眼光看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