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周某英,女,1968年出生!

河南经说社会 2025-04-15 01:46:55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友云与被执行人周红英、甄继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周友云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红英(左)

公民身份号码:42012419680523****

被执行人:甄继生(右)

公民身份号码:42012419640204****

住址:武汉市新洲区仓埠仓溪路111号

执行案号:(2022)鄂0117执2609号

执行依据:(2022)鄂0117民初1056号

涉案标的:4988901.5元

悬赏有效期:一年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27-89354611 联系人:龚平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来源:武汉新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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