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 当李鸿章全权代表中国与日本在《马关条约》上签下最后一个字,这位年逾古稀,向来以刚强姿态著称的晚清名臣终于压抑不住心中的悲恸,老泪纵横。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签订了——他知道,“卖国贼”之名,注定终生无法洗脱。
那么,被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称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德国海军大臣柯纳德赞为“东方俾斯麦”,慈禧太后视之为“再造玄黄之人”,与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并称为“中兴四大名臣”的李鸿章,真的是卖国贼吗?
1 绝对劣势下的马关谈判从战争形势而言。在当时,日本海军袭击中国北洋舰队并击沉“高升号”,甲午中日战争爆发。自打战争开始,清政府就节节败退。从海关边境到中国境内,我国领地不断失守,节节败退。一八九五年一月三十日,威海卫失守,此时的清政府在接连不断的挫折下,已经大伤元气,难以东山再起。
反观日本,经历了明治维新之后,不论经济、军事、政治还是思想,都远超当时清政府,敌我实力差距极其悬殊。主和气氛日浓,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场完全没有胜算的战争,继续打下去必将一片断壁残垣,只有求和才能尽量减少损失。
在此期间,由于军事上的胜利,日本的侵略胃口非常大,气焰极为嚣张,借口“全权不足”,在广岛将户部侍郎张荫桓、湖南巡抚邵友濂两位求和代表侮辱一番,驱逐回国。同时,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于1895年2月2日指名要恭亲王或李鸿章充当全权代表。
因为战争的失利,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此去日本议和的结果早已注定,签署合约的人也必将身败名裂。一向以“清流派”自居的翁同龢面对李鸿章同往议和的邀请,便连声回绝:“若余曾办过洋务,此行必不辞,今以生手办重事,胡可哉?”
虽然如此,李鸿章却没有丝毫推辞。而且李鸿章其实是坚决反对割地的。1985年2月27日,他在乾清宫被召见时言“割地之说不敢担承,假如占地索银,亦殊难措。”与军机大臣议事时,李鸿章更语气坚决地表示“割地不可行,议不成则归耳。”
2 李鸿章的据理力争李鸿章于1895年3月14日乘德商轮船离津赴日,19日到达马关。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双方共进行了五次谈判。作为清廷的全权代表,李鸿章在停战、赔款数额与利息、割地问题上据理力争,用尽了办法。他红着眼道:“纵令再走数千里,岂能将我国人民尽灭乎?”
3月24日第三轮谈判后,在回接引寺住所的途中李鸿章突然遭日本人小山丰太郎枪击。此次意外事件的发生使日本的谈判优势锐减,令日本政府极为狼狈。也因此血的代价,两方最终达成了无条件停战的协定。
然而,那时中国的落后是全方位的。《马关条约》谈判后期,李鸿章每日给总理衙门发回大量电文报告会谈进展情况,往来的电报均被日方截获破译。 伊藤由此完全掌握了清政府不愿谈判破裂局面的底线,故采取了更加强硬的立场。清廷束手无策,只能在4月14日电谕李鸿章:“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无可商改,即遵前旨,与之定约”。
4月15日,中日双方举行最后一轮(第六轮)谈判,会谈从2时半延续到7时半,其间李鸿章几乎全然不要脸面,丢弃了一名长者和清廷重臣所有的自尊,甚至拿出乞要回家路费的借口,苦苦哀求减轻勒索,但均遭拒绝。
陆奥宗光对此记录道:“会见的时间虽长,散会时已到上灯时间,而其结果,他(李鸿章)惟有完全接受我方的要求。李鸿章自到马关以来,从来没有像今天会晤这样不惜费尽唇舌进行辩论的。他也许已经知道我方决意的主要部分不能变动,所以在本日的会谈中,只是在枝节问题上斤斤计较不已。例如最初要求从赔款二万万两中削减五千万两;看见达不到目的,又要求减少二千万两。甚至最后竟向伊藤全权哀求,以此少许之减额,赠作回国的旅费。此种举动,如从他的地位来说,不无失态,但可能是出于‘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
结语梁启超在他所著的《李鸿章传》中为李鸿章所处的境地感到无尽的悲恸。书中写到:“当戎马压境之际,为忍气吞声之言,旁观者尤为酸心,况鸿章身历其境者!”
李鸿章固然是有错处的:过于重视海防而牺牲新疆、甲午战争中的指挥失误导致军舰在威海卫被全歼、以及招来滚滚骂名的《马关条约》。但他的背后,是早已千疮百孔的清政府,此时的“和戎”外交又是何等无奈。国家已经没有实力, 还要和平, 就只能选择妥协。
“卖国贼”之名于李鸿章,真的妥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