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北京一男子被朋友殴打后还击,正当防卫!

阿西普法 2024-02-08 17:02:37

引言:

在这个备受争议的案例中,正当防卫的边界成为法律认定的焦点。被告人田某某因琐事引发的防卫行为引发了社会对于法律公正和个体权益平衡的深刻思考。

(图片来源于网络)

防卫的合理范围、行为的必要性与超越限度,这一系列问题渗透在案情之中,成为审判的难点。

通过深入剖析,我们不仅能理解个案的具体细节,更能思考社会对于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探讨,以及法律如何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保障个体的权益。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1日19时许,田某某与杨某饮酒后回到通州区马驹桥镇北门口村的田某某的临时住所。二人继续饮酒,田某某躺在出租屋床上辱骂杨某,杨某进屋后骑在田某某身上并掐住其脖子。期间,喜某1劝阻但未能劝开双方,杨某继续掐田某某脖子并压着对方身体。

田某某反抗未果后,从床上捡一空酒瓶击打杨某头部,后酒瓶破碎,田某某持碎酒瓶连续多次扎杨某腹部、上臂等部位,致杨某多处开放性损伤。杨某倒地后田某某即停手。

经通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经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身体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判决:

通州区法院审理田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21年4月21日作出判决:认定田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田某某赔偿杨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7131.93元;驳回杨某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田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2021年8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22年1月10日,通州区法院作出重审判决,对第一起指控事实认定田某某系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综合全案证据情况,公诉机关指控田某某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的证据不足。田某某在防卫时具有明确的防卫意图,实施防卫行为时对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其防卫行为导致杨某重伤二级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田某某使用啤酒瓶敲打、扎刺的防卫手段并没有显著超过杨某双手扼颈的侵害强度。证人喜某1的证言亦证明,在杨某松手后,田某某立即停手。因此,根据证据裁判原则,田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结语:

这起案件既引发了对法律认定难点的思考,也让我们对社会底层矛盾和人性冲突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

首先,我们应当审慎对待正当防卫的认定,不能简单将其定性为过当或不当,而应该在维护个体合法权益的同时,保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在这一过程中,法律体系需要更为灵活和细致,以应对各类复杂情况,给予合理而公正的判决。

其次,此案让我们看到社会矛盾的深层次问题,琐事引发的争端可能暗示着社会矛盾的积压。我们需要深入挖掘社会问题根源,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端的同时,也要引导社会更好地化解冲突,促进和谐稳定的发展。

最后,正当防卫案例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思考,推动社会对于公正正义的理解。

通过深化对正当防卫案例的研究,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复杂社会现象,构建更为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这个案例的审判过程,正是我们反思法律、社会和个体关系的契机。希望我们能以此为鉴,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深刻的思考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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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2-09 08:15

    但现实中绝大部分都被认定为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