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上的烟花女子,苏东坡视为知己,李白更是为之疯狂

白安看历史 2023-02-16 22:06:10

引言

千年礼教传统之下的中国文人,似乎没有西方文人那么多浪漫绮恋,但从另一方面看又风情万种。

由于古代礼教过多过重的压抑,中国文人正当的爱情生活是不足的,他们没有热烈的初恋而只有合理的婚姻,也没有和除自家之外的女子自由交往的机会。

他们日常的感情生活是伦常秩序下循规蹈矩的家庭婚姻生活,表现在诗文情趣上止于浅表性地写写“闺房之乐”,深于情的则是某些悼亡之作,例如苏轼悼念亡妻的一些作品。

此外还有某些替补——纳妾和狎妓。如果说纳妾还有旺子发孙的大孝之道所计,那么狎妓则纯粹是男女之欢了。

因此如果说西方文人在沙龙里罗曼蒂克,那么中国文人则在青楼中找到了风月。

一、男欢女爱,感受人间的风花雪月

史载和考古说明烟花女子早在夏商已有,但为王室和贵族所有。春秋时管子治国而面向社会开设烟花柳巷,自此娼盛起来。

中国古代的烟花女子种类繁多,从受众者划分可分为宫妓、官妓、家妓等,从工作内容方面可以划分为歌妓、舞妓、乐妓等;在岁数上可以分为老妓与雏妓等。

另外,在一段历史时期内,女尼与女道士也具有烟花女子的属性,唐时尤兴此风。

在古代社会,妓业广泛存在。举凡官场宴饮、文人聚会及各类庆典活动,均有艺妓参与,载歌载舞。达官贵人姬妾盈庭外,还蓄妓成风,用以在宴会歌舞,娱宾遣兴。官人士大夫与歌妓交往,有男女之欢,视为平常。

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情况下,司马相如和卓文君那样的艳情世不常出,以致作为让文人兴奋的艳典而被翻来覆去用滥了。

因此古之文人同烟花女子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甚至构成文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这是社会生活风尚所致,而文人生活反过来又构成其风流部分。

文人富于情性,而“情所最先,莫如男女”,在“男女授受不亲”情感交往受限的情况下,烟花女子自然成了重要的交往对象。与此同时,“欢场”是当时社交活动的一个主要场所,诗词曲的创作传播长期与歌妓舞女等结缘。

当时仕宦之家蓄养家妓成习,文人骚客外出寻欢成风,而有身份有条件的则两者并行不误。

例如韩愈除了妻妾成群外还养有家妓绛桃、柳枝等,到晚年也“颇亲脂粉”,堪称“风流道学”。

白居易的一生几乎是与声色相始终,不仅蓄有众多的家妓,,同时他还广交名妓,写入诗作的便有商玲珑、杨琼、谢好好等十几人。

诸如李白、元稹、温庭筠、欧阳修、苏东坡、黄庭坚、辛弃疾等诗文大家皆是欢场名家,杜牧、柳永、关汉卿、张岱、袁枚等以青楼浪子、风流才子著称。

当然,古时的烟花女子是艺妓。所谓歌妓、舞妓、乐妓、优妓等是以艺术表演为主的,同时也是“文艺工作者”。

二、文艺工作者,为文艺而工作

在当时作为艺妓者,须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受过专业训练,才能入“乐籍”。她们不但能歌善舞,不少还工琴棋书画,文才文笔也好。

艺妓以色、艺事人而使得文人雅士身心皆悦,那些色艺俱佳的名妓更使得他们深度迷恋。

北宋汴京名妓李师师就先后与词人晏几道、秦观、周邦彦互慕风流、共度良宵,明末清初的“秦淮八艳”与诸多文人名士交好,有的还一往情深而成伉俪。

文人与艺妓的交往,具有色与艺的双重向度、灵与肉的双重属性。

它表现为这样三种关系:性交易中的伴侣关系、文化活动中的角色伴侣关系和精神交流中的情性相通的知交关系。这是总体而言。

对于具体的个体来说,这三种关系可能有所分离,也可能交织在一起。

他们或因美色或因欢愉而流连其间,虽然有时也不乏真情投入或深情倾注,但是,欢场之爱,今天的云雨之欢,明天就难觅雨迹云踪,乃至“翻成雨恨云愁”。

即使她们产生了真正的爱情,或因社会鸿沟,或因家庭阻绝,或时过境迁,或随色衰爱弛,总之由于生活本身的缺陷和人性自身的局限,所谓才子佳人的风流韵事也往往以悲剧告终。

这在“秦淮八艳”那里得到集中体现。尽管“风流教主”袁枚放言“他生愿做司香尉,十万金铃护落花”,只怕这也是一句真实的谎言。

在文人与艺妓交往的斑斓情谱里,自然也有其幽暗部分。晚唐诗人罗虬与歌女杜红儿的故事就说明了烟花女子“随分相许”“任人攀折”而遭随意践踏的命运,同时也彰显了某些文人卑劣下作的情态、文过饰非的阴暗心态、自我美化的虚妄和畸形诗态。

然而,文人与艺妓相交,并不仅是一种放浪形骸的快感寄托,也是有文化含量的社交活动。

艺妓荟萃的青楼,既是一个身心自由放松的风流场所,也是一个诗歌唱和的审美场域。她们不但以其美丽和美妙而使得文人兴会淋漓、才藻艳发,也在诗文互动的活动中成为角色伴侣,成为文友乃至“文字知己”。

烟花女子以才艺给文人以满足博得青睐,文人以诗词歌赋为烟花女子增添价值;烟花女子的声名需要文人揄扬,文人的词曲也靠烟花女子传唱开来。

柳永以“风流才调”名世,“奉旨填词柳三变”终日流连于烟花柳巷之中,与此同时,她们也使“柳歌”传唱四方。

因此可以是艺妓不但是文人的审美对象,是消费对象,还是传播媒体和“活体广告”。

历代诗文中携妓、赏妓、赠妓、念妓之作琳琅满目。这些妓情诗,其间“丽以淫”之作并不少,包括庸脂俗粉的,但情文并茂的也不少。

尤其是那些“念妓”之作,往往是在伤逝之中追忆那过往动情的时刻、失去的人、消逝的美,并渗透着自己的身世和情怀之感,往往真切深挚动人。

李商隐那著名的无题诗一往情深而引人沉迷、神秘幽深而发人意远,当与女道士宋华阳、洛阳女儿柳枝的失恋相关,爱情生活的隐情和隐痛,或正为其扑朔迷离的爱情无题诗中潜隐的精神密码之一。

总体来说,艺妓与诗词曲结缘而呈现出万紫千红的局面,“词为艳科”便为这样的蔚为大观的格局。

三、身体伴侣,亦是灵魂伴侣

文人与艺妓有着身体交流、文学交流,也能产生一定的精神交流,甚至成为“红粉知己”。

这不仅因为艺妓虽然身份低微,但又是当时少有的“知识女性”,双方都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共同语言,更因两者在深层次上有着身世之感和情性之缘的相近相通性。

烟花女子的身份使其既在人群之中又在人群之外,实质上是处于社会边,文人视其进退而既处于社会中心又处于边缘,这又取决于其才能的遇与不遇,“感士不遇”最关其生命痛处,“怀才不遇”的一咏三叹也几乎贯穿在所有文人的歌哭里。

“名妓失路”与“名士落魄”不无相同之处、相通之感。

且说中国有着“香草美人”这一诗艺传统,有着“男子而作闺音”或“拟闺音”的诗文奇观。在这种男性作家对女性话语进行模拟之作中,作者一方面作为男性在细致入微地体察女性,另一方面又作为女性在妩媚幽怨地向着男性诉说。

但严格来说,作品中所表达的情感并非作者本人的直接情感,而是由男性作者想象出来的女主人公的情感在代言。

所谓“托志帷房”“直是女儿声口”的深情款款的爱情描写,寄托的却是君臣或主从知遇的男性感情内容。

名诗名句如“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等。在此,作者似乎成了“双性人”,作品成了“变体文”。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性别诗学”,既是社会礼教秩序下的情爱生态和心态之曲折表现,又是社会等级秩序中的特定话语策略之运用。

对士大夫文人而言,在家中,在女性面前,他们是阳,男尊女卑;在朝廷,在君王面前,他们又是阴,是臣子、臣妾。男性文人在君臣关系中被统治受压抑的处境,与女性在夫妇关系中被统治受压抑的处境相同,易与女性心理产生通感共鸣。

这从主观上来说他们有着自我女性化的倾向,从客观上说表征着被贬入以女性作为象征的客体地位,究其实质是表现了一种性化了的附庸意识、诗化了的主奴意识。

在一定意义上,文人以才艺事君如同艺妓以色艺事人,事实上文人也往往被权贵视同“倡优”。

在元代更是出现“八娼九儒”的现象,文人与烟花女子的关系之近空前绝后。

这样,二者在身份认同感和心理共鸣感上有着相当的亲和力与一致性。双方之间有美丽和才情的相慕相倾,有遇与不遇的相怜相惜,那些鲜活曼妙的才艺美妓固然能圆“才子佳人”之梦,其沦落风尘、身世飘零也使文人产生一种“怀才不遇”的深深认同感。

而红颜易老、美人薄命,更使文人感到生命的无端无常和飘忽易逝,可伤可叹。“既伤逝者,行自念也”。杜牧的《杜秋娘诗》叙写了能歌善舞的美女杜秋娘的不幸遭遇后,慨然兴叹:“女子固不定,士林亦难期。”

他对比列举了历史上一些著名女性人物和士大夫文人的命运,以色事人者与以才事人者的命运机遇,皆变幻莫测,自己难以把握。“主张既难测,翻覆亦其宜。”

白居易因感伤琵琶女的身世飘零,兴起对自身身世的感伤,延伸到“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同体之悲,引起广泛的共鸣。

晋时钱塘名妓苏小小,其凄婉身世引起后世文人那么多的情思和吟咏,不断地在他们的笔下开花。

这位美丽而宿命的女子“千载有余情”地活在文人的想象里,持续不断地成为他们写作的对象、灵感的源泉,也成为两者的精神情性有所契合、生命形态有所同构的象征。

结语

纵观整个中国文学史,诗词才子与烟花女子发生的故事数不胜数。

其实我们用理性的眼光来看,这些女子出卖肉体换取金钱的行为在伦理道德上不能被接受,但更多的时候她们想的仅仅是能够活下去而已。

她们不仅仅是诗人笔下的女主角,也是他们诗词的传播者,更是他们感情上的伴侣,甚至柳永的身后事都是他生前交好的女子为之操办的。

才子本性本多情,这种性格使得他们和烟花柳巷必不可少的会有一些联系。都说红颜祸水,但是对于古代才子来说这些女子正是他们的灵魂伴侣,或者说,她们这种小人物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古代文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唐会要》

《金陵琐事》

《中国乐妓史》

《唐宋诗词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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