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由于国内需求下降、出海面临阻力等问题,这些优势新兴产业当前面临着突出的“内卷式”竞争,并且“内卷式”竞争的形态已经由“价格战”“人才战”升级为“知识产权战”,即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手段,阻碍竞争对手进入特定行业领域,甚至存在滥用知识产权阻碍竞争的问题。
这主要体现为近年产业内领军型企业之间持续不断爆发的大规模知识产权诉讼,例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涉及专利诉讼已超百件,从原料厂商、电池厂商、整车厂商各环节企业都卷入专利诉讼,其中一些案件牵涉范围广泛、旷日持久;在家用电器领域,家电巨头企业之间纠纷不断;在光伏领域,2024年有六家龙头企业相互提起专利侵权。
这些诉讼不仅发生在国内,而是已经演化成为全球诉讼,例如,一些科技、光合类公司针对同行对手在欧洲、美国等多次提起诉讼和调查。
一般而言,知识产权是保护企业投资、激励创新的重要制度工具,通过司法保护可以实现企业的正当权益。然而,在国内产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行业巨头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不仅仅是为了回收投资,而是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你死我活的竞争工具。
其实,这类纠纷的化解本质上需要系统思维、产业思维。从传统个案视角对这些知识产权纠纷进行逐个裁判,虽然形式上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了判断,但却并不能实现双方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常常出现“案结事不了”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作出之后,不仅没有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反而引起当事人之间更大规模的系列纠纷。
例如,在国内某两家家电企业的专利侵权纠纷中,双方历经十余年涉及专利诉讼近百件,不断刷新专利侵权案件损害赔偿纪录,类似现象已经屡见不鲜。
这一系列案件的产生,本质上是“内卷式竞争”的结果,其影响已经开始逐步显现:在微观层面,这将导致企业压缩必要生产成本、降低产品质量;在中观层面,这将破坏行业生态,导致行业利润微薄、产能相对过剩,影响再生产与研发投入,致使行业发展后劲不足;在宏观层面,这将导致市场经济运行偏离正常轨道,创新活力受到抑制,落后产能挤出先进产能,产业链安全受到威胁。
例如,当前大规模专利侵权诉讼已导致光伏产业链价格大幅下跌,降幅达28.2%,甚至跌破成本线,导致光伏产业研发投入增速从2020年的20%降至10%以下,削弱了技术创新能力。此外,这种国内产业内部竞争的恶化也给一些西方国家“中国产能过剩论”提供了口实。
为此,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为此,我建议,由中央政法委牵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力推动产业知识产权纠纷的系统化解,真正发挥由企业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的功能作用。
一方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找准服务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结合点、落脚点,“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集中系统研判,梳理具有重大、产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和经济纠纷案件,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推动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经济领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明确政策取向、稳定企业预期,促使当事人通过产品服务质量获得竞争优势,而不是依靠一纸判决独占市场。
另一方面,将产业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作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重点抓手。针对当前重点产业的“内卷式竞争”现状,应将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与产业纠纷化解充分结合,发挥政府引导功能,以实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共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最终,全面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真正推动由企业创新向产业创新升级。
“内卷式”恶性竞争没有赢家。作别“内卷式竞争”,新兴产业才能扎扎实实地健康、持续发展。
撰稿 / 马一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
编辑 / 柯锐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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