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法官被她经办的一案件原告割喉身亡。在痛惜女法官的同时,网友们纷纷感叹社会的戾气为何如此重?前不久,一位老人在医院里杀了医生。
法院通报来了:
事件梳理行凶的党某某今年50岁,未婚。8月7日傍晚,他潜入被害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伺机作案。从通报的内容看,他真的很残忍,地上一摊的血迹,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就此陨落了。被抓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喝药自杀了,但被赶来抓捕的警察所救。
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唯一的交集就是一次交通案件。
2024年4月4日,,党某某骑电动车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党某某左踝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
后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任。
由于双方未达成共识,党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被告李某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
住院29天中后14天他并未实际住院,结合伤情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于7月23日判决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反思一件惨案的发生总是它的原因的。
作为一个不懂法律的人,我真的怀疑按15天计算误工费是否合理。法院在判决前是否了解原告有没有完全恢复工作能力。倘若没有恢复,那被告理应承担误工费。
老百姓不懂细枝末节的法律条文,你对判决能不能做下合理的解释,特别当有一方不满时,法官大人能讲出判决的依据吗?法官大人能做到有温度,相信老百姓也不是胡搅蛮缠的人吧!
当然,遇到不公就行凶剥夺他人生命的人更应该受到谴责,接受法律的制裁。
无论是病患与医生的矛盾,还是老百姓与公职人员的矛盾,核心问题就是信任没了。
无信不立,信任危机可有良方?
欢迎谈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