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突发新政!南京公积金贷款,重大调整

知事南京呀 2024-09-02 18:38:57

原创城市研究团队 孟祥远博士

重磅消息!南京公积金突发新政,迎来多处调整!

这次的调整事关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及贷款次数认定等重要内容,总结下来,重点有三条:

1、贷款年限延长:

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可贷年限按照申请人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区分主款人或配偶。

2、公积金首套跟着商贷首套走:

即自2024年8月27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来决定。对于组合贷款,商贷认定是首套,公积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来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3、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取消首次首限制。

关于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万一人,120万一户,自2024年8月27日起取消首次首套限制;

此次调整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已经申请贷款,但没有发放的,根据贷款申请人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

01.

值得一提的是,从去年底开始,南京公积金政策就发生多次调整!

今年7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到:对于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职工,参照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即新购房在公积金贷款原基础额度上上浮20%,个人为60万元、家庭为120万元!

该政策是定向针对存量房以旧换新的政策!

《通知》明确,该配套措施主要适用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中涉及的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

具体执行规则:

● 如原旧房曾经使用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在购买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和名下房产套数情况,仍按购买原旧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的认定结果执行;

● 如办理购房和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按照购买原旧房时的提取条件认定结果执行。

另外,该政策还注明:该配套措施的实施期限与南京市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实施期限保持一致!

去年11月30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3年12月1日起,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当时执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今年5月,南京发布重磅新政,南京都市圈9城正式实行互认互贷(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5月17日,央行发文,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02.

当然,对于广大南京来说,更期待的是公积金能够“商转公”。

据不完全统计,过去这半年时间,就有厦门、马鞍山、太原、遵义、芜湖、青岛、金华、徐州、苏州等城市启动了“商转公”政策,可见“商转公”已经成为一种大趋势。

而且现在的公积金利率大降,商业转公积金贷款,对于部分贷款人来说还贷压力大大降低!

以100万贷款30年等额本息为例为例:

厦门首套商贷利率3.45%,月供4463元,转公后利率2.85%,月供4136元,每个月减少327元左右。

而对早些年4点大几、5点几的存量房贷利率来说,商转公带来的成本降低幅度就更大了,是非常可观的压力减轻。

江苏各地,陆续执行了“商转公”政策。

唯独南京,还没有。

但今年初,南京官方就曾明确表示“商转公”的可能性!

3月份,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发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文件,文件中明确了2024年南京公积金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共有8项内容。

其中一项提到了更大力度支持全市住房消费。

对此相关举措为——结合市场和资金流动性状况,储备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租房提取条件优化、“商转公”等更丰富有效的支持政策,为全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做出更大努力。

这一表述意味着:南京商转公,开始松开了一道口子。

要知道,此前南京曾明确表示“不具备探索开展商转公业务的条件”。

由于南京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仍在高位运行(100%以上),所以目前不具备探索开展该项业务的条件,以保证正常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影响。

至少现在,南京商转公的可能性,理论上是存在了!

大家不妨期待一下,留言区有什么想说的,我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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