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特区2023至2024下学期公费教育经费报批完成,惠及3000名师生

乘风破浪武器 2024-06-20 12:10:26

(第一特区文教网消息)第一特区政权全面光复后,为全面贯彻特区“实行军人、烈士子女免费教育机制,逐步扩大免费义务教育范围,逐步加大公助力度”的教育政策,落实特教字[2024]第 2 号文件《关于军、烈属子女入学费用减免通知》的规定,特区文教局随即建立公费生管理科,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在校就读军人、烈士子女入学经费减免工作,并组织各文教单位对急需公助维持正常运转的学校进行深入了解核实。在市及各县政府和文教单位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军人、烈士子女公费教育经费及教师工资补助经费报批工作顺利完成。

今年3月份起,截止目前,特区财政共拨付军人、烈士子女公费教育及教师工资补助经费1956137元人民币、35928500缅元。惠及224所学校、近3000名学生和教师。其中,由于部分学校申报军人、烈士子女教育经费材料存在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本学期的教育经费不予以报批,但下学期开始可照常申报教育经费。针对此问题,文教局已要求相关单位和学校认真查阅特教字第36号文件,并严禁再次出现申报材料不规范问题。

为确保军人、烈士子女教育经费拨付及时、到位,自2024至2025学年上学期开始,文教局将按特教字[2024]第36号文件《关于军人、烈士子女减免学费标准调整的通知》规定实行。以下是通知要点,其他相关规定详见特教字第36号文件。

1、各学校须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军人、烈士子女减免教育经费的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文教单位申报,过时不予受理。

2、军人、烈士子女公费教育证明中须包括学生出生年月、就读学校、就读班级、其父母中的军人或烈士姓名、服役单位、军龄等相关信息。以上信息不明晰者,不予减免相关费用。

3、军人、烈士子女公费教育减免政策不适用于缅文教育,也不包括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学前班)。

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文教局将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使各级文教单位深入学习特区教育方针政策,用心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并按照指示积极落实,坚持求真务实,确保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为尽快实现特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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