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0日3时32分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的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483万余元。
近日,常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常州武进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较大粉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常州武进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粉尘爆炸事故是一起因相关企业为逃避监管而恶意隐瞒生产活动,未按生产设备的设计要求作业导致生产现场铝合金粉尘大量积聚,应急处置失当,加之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基本情况
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由重庆炳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全资控股,2023年产值约3000万元,共有180余名员工。燊荣公司生产工艺主要是针对笔记本和平板电脑外壳等外观件的打磨、喷砂、阳极氧化等。 常州市天武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在设施设备出租之前,主要从事与燊荣公司生产工艺相同的笔记本电脑铝外壳的加工处理。 租赁情况:2020年8月,燊荣公司与天武金属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厂区1号楼三层、四层部分区域,共3600多平方米。随着产能扩大,2022年3月1日,燊荣公司整体租赁天武金属公司在1号楼三、四层的生产区域以及设施设备,生产区域扩大至5600多平方米。事故发生经过
事发区域位于1号楼四层。燊荣公司在此设有仓库、喷砂车间、打磨车间和食堂,四层最北侧为天武金属公司的闲置加工车间和宿舍。1号楼四层车间平面图
燊荣公司采用两班制,白班为8时至20时,夜班为20时至次日8时。事发时,四层共有29名燊荣公司员工,2名天武金属公司员工。 2024年1月19日20时 燊荣公司正常交班,夜班员工开始进入生产,打磨车间有14人,喷砂车间有12人,全检有3人。 1月20日1时54分 54分34秒,打磨车间2号五轴打磨机底部东侧的真空管中铝合金粉尘发生爆燃,出现白色亮光; 54分35秒,爆燃经五轴打磨机后部和隔离墙之间的过道,从东向西快速传播; 54分36秒,6号和3号五轴打磨机后部及内部发生爆燃。期间,打磨车间西侧人工打磨区域上部产生大量烟雾。 爆燃后,打磨车间夜间带班人员胡章晴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用灭火器扑灭明火,之后又对五轴打磨机及其后部进行清理,反复调试五轴打磨机的操作面板,试图恢复作业。在此期间,湿法除尘器、喷砂机、机械手打磨机等设备均在运行,现场人员未进行撤离。 3时32分07秒 1#湿法除尘器、机械手打磨机、五轴打磨机等设备发生多点连续粉尘爆炸,导致在打磨车间和喷砂车间作业的7名燊荣公司员工死亡,1名天武金属公司的值班电工在宿舍内死亡;7名燊荣公司员工在食堂和仓库受伤,1名天武金属公司的食堂员工在洗手间受伤。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点位复原图
凹陷的地面楼板
受到严重破损的梁柱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燊荣公司违反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五轴打磨机,采用干式作业,造成干铝合金粉尘在设备及车间内大量积聚。 现场真空管为普通塑料材质,电阻率高,属于静电绝缘体,含有铝合金粉尘的气流在真空管内流动时引起电荷在塑料管内壁积聚,管内积聚的长条型铝合金粉尘层近似接地导体,当塑料管内壁积累的电荷达到一定值后对管内导电的铝合金粉尘层发生“传播型刷型放电”,引燃管道内悬浮和底部沉积的微细铝合金粉尘并在管道内传播,引起五轴打磨机内部沉积的干铝合金粉尘爆燃。(传播型刷型放电:大表面绝缘体带有高密度静电荷对接地的大表面导体的高能量放电模式。) 爆燃产生的未熄灭余烬进入1#湿法除尘器,引发1#湿法除尘器初始爆炸,冲击波通过除尘支管传播至机械手打磨机、五轴打磨机,激起设备内积聚的大量铝合金粉尘形成粉尘云环境,引发设备及车间多点连续粉尘爆炸。 (二)间接原因 1. 设施设备未正确使用和维护 五轴打磨机本应采用湿式研磨工艺,但由于湿式砂纸价格较高且工件潮湿需增加烘干工序,为此燊荣公司一直采用干式运行,造成打磨设备内部积尘严重。1#湿法除尘器水泵管道堵塞,加之未设置水量、水压等安全监测报警联锁装置,致使1#湿法除尘器处于无水运行状态。 2. 作业现场未执行粉尘清扫制度 燊荣公司未对铝合金粉尘做到每班清理,致使机械手打磨机、五轴打磨机、除尘系统等设备内部及车间内积聚大量铝合金粉尘。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失 燊荣公司安全管理缺失,未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演练,导致员工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在最初发生爆燃后,作业人员未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措施,部分打磨、除尘设备依旧运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4. 设施设备、车间违法出租 天武金属公司将设施设备、车间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燊荣公司,并恶意隐瞒“厂中厂”存在,致使燊荣公司未能纳入政府的正常监管。 5. 粉尘涉爆生产区域存在“三合一” 天武金属公司在1号楼四层车间设置宿舍,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燊荣公司在1号楼四层车间设置食堂,导致6人受伤。7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 燊荣公司 (1)陈廷波,作为燊荣公司厂长,全面负责燊荣公司的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2)张志华,作为燊荣公司副厂长,负责燊荣公司现场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3)杜云飞,作为苏州炳荣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重庆炳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华东片区”(燊荣公司、苏州炳荣公司2家公司)的管理,直接领导陈廷波,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4)徐文虎,作为重庆炳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领导杜云飞并主导了燊荣公司的厂房设备租赁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2. 天武金属公司 (1)周扬武,天武金属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天武金属公司的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2)时晓焱,天武金属公司安全员,负责天武金属公司的 安全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取保候审。 (3)王浩达,天武金属公司员工,参与天武金属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取保候审。发现16名公职人员问题线索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16名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常州武进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20”较大粉尘爆炸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组。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燊荣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武进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李宗兴给予行政处罚。
2.天武金属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武进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其他处理建议
1.责成南夏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责成武进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向武进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责成武进区委、区政府,向常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编辑 | 赵宁宁 主编 | 杨公元 监审 | 宋锦峰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众号、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