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师出轨男家长后续男人下跪求原谅,小三报警维权,原配很惨

陈思在远航聊 2024-12-12 15:33:15

长沙某幼儿园和男家长去新房里“咏鹅”,没想到被原配妻子从外面回来,抓了个正着,两条“泥鳅”正在办事的一幕,彻底曝光了他们的婚外出轨行为。

原配妻子直接抓了幼师去“游街”,网友说:“这个小三太窝囊了,为什么不卑不亢,一直被人揪着走?看她的表情也不哭不闹。”

可没想到,这位小3幼师真的技高一筹!

这反转说来就来了。

原来,这位男家长一共有3个孩子,而且家里的老人都是病重在医院治疗,原配妻子为了老人着想,一直忙着赶往医院和家里两头跑,但偏偏途中落下了物件,返回家中看到了丈夫出轨。

为了息事宁人,这位丈夫被曝跪下认错,希望老婆不要闹大,也希望自己的下跪能够挽救一下这位“幼师”的名声,毕竟两人走到一起也是有点“激情和感情”的,可没想到越是袒护幼师,原配就越气愤。

最终,就把幼师的手机抢夺来,强制性的发送了一些“我是小三,请大家辱骂我!”之类的言论,小三很聪明,并没有抵抗,最终她就开始利用了法律的手段,进行了维权。

原配去了幼儿园找个说法,但是幼儿园的负责人说,这位幼师已经离职了,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真的没有那个女生还有脸和身边知情的相处下去。

但小三去派出所报警,直接造成了反转的局面,因为她表示自己的“人权”受到了侵害,完全是构成了原配的“违法”行为成立,因此派出所也不得不出面对原配进行了调查。

那么原配违反了什么法律?

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任何人都是拥有人格的权利,犯罪嫌疑人游街示众是违法的。犯人游街不合法,侵犯了犯人的人格权。更何况幼师并没有违法,她仅仅是道德问题。

因为,法律不管道德问题,只管“法律条文”是否被触犯,因此原配抓人“游街”侵犯对方的人格,人身自由,甚至是公开侮辱,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身心健康等等权利。

那么原配面临怎么样的处罚?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被刑拘,5日到10日不等,看小三受到的“游街”程度来判断,罚款也是不可避免的了,一般都是200元到500元不等,原配的一时冲动,必将付出法律代价。

但幼师付出的是“道德”代价,因为出轨人夫,不违法,根本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除了被大众道德审判和批评之外,根本不会有任何的责任,但以后做人可能就抬不起头了。

在这一场“婚外情”中,原配妻子无疑是最惨的,为老公生了3个孩子,在医院照顾中风的公公,为这个家庭付出了自己的一生精力和感情,老公即便是下跪,这位妻子估计也无法跨越过去这道坎。

现在还摊上了小三的“维权”,以后派出所也是有了案底的吧!

除非小三肯和解,一旦小三够狠,这个原配根本斗不过她,所以她被游街时受到的委屈,都会通过法律途径报复回来。

而站在派出所的立场,估计希望双方和解的可能性很大,派出所处理这样的案子并不少,但出轨和插足婚姻的成本太低,有什么好办法吗?

网友说,什么时候国家能出一个新的政策:只要是插足别人的婚姻,都判刑,男女都进去那种!这样网友就不用说什么怎么管不住自己家男人这种话了!比如说通奸罪。

但两个女人斗得死去活来,到头来男子两手一摊,跪下认错就行了,这不公平啊!原配处理不高明,已经违法,即便为了出口气,自己也没捞到好处。

评论说让男生净身出户的,不切实际,除非男人自愿。

但是男子肯下跪,就说明他不想和原配离婚,因此幼师就是被“咏鹅”的对象,这个男人真的太花心了。

一时间伤害了2个女人和三个孩子。

甚至病床上的老父亲也可能被连累。

女人不管是不是跟男人同甘共苦过来的,都应该留有自己的经济和体面,既然事情发生了,想离婚就闹,不想离婚不需要把事弄大,要把钱先抓稳在手里。

不管小三怎么错,这样公布信息也是不对的,女人的手段要显示在暗处,不是明处,所以违法的事情不能干,女人的无奈这个时候显露无疑。

因此,出台法律约束出轨行为,加大惩罚力度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也会保护很多人的婚姻不被插足,因此,大家要学聪明点。

你们还有什么招,严惩小三吗?

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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