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登记女方占百分之九十九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吴律无虑 2023-11-20 17:58:38

程女士与汪先生原是夫妻关系。在婚姻期间,他们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购房的首付款主要来源于程女士的婚前财产和父母的借款,而房贷也主要由程女士负责偿还。房产被视为夫妻按份共有,其中程女士占99%,汪先生占1%。

然而,当程女士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以房产证书登记为准进行分割时,汪先生却要求平分房产。一审和二审的法院均判决夫妻双方各半分割,程女士对此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在再审法院中,支持了程女士的诉讼请求。他们按照房产登记的份额进行分割,程女士分得了99%,汪先生分得1%。

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应按照各自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进行分割。这也意味着,如果房产证书上登记了夫妻各自的份额,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也应该充分考虑夫妻双方在房产中的实际出资情况,以确保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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