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从违建的行政诉讼看东莞法院的判决

律媒先锋 2025-04-30 18: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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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于 3 月 31 日召开会议,审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关于二十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着重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成效显著。同时,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着力解决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腹地,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东莞观音山)如一颗翡翠镶嵌在层峦叠嶂之间。这座总面积达18平方公里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达92%,负氧离子含量极高,被人们赞誉为“南天灵秀胜境 森林康养福地”,是人们向往的天然氧吧和城市绿肺,年接待游客逾百万人次。

东莞观音山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1999年,由民营企业家黄淦波与石新村委(现为石新社区)签订50年承包协议开发经营。2005年,东莞观音山被评为国家级森林公园,2009年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经过二十余年的精心打造,先后荣获“国际生态安全旅游示范基地”“广东人喜爱的旅游目的地”“森林美景摄影地”“粤港澳大湾区年度生态旅游企业”等殊荣。

然而,在这片绿水青山间,一场涉及土地权属、行政许可与司法裁判的复杂争议,一直困绕着东莞观音山的发展。多年来,违建、毁林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数栋豪华别墅群突兀地矗立在观音山的核心景区内,其中以吉祥路两边的两栋别墅尤为突出,不仅影响游客通行,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据悉该两栋违建别墅的主人竟是拥有香港居民身份的潘某、余某等人。这些建筑不仅远超审批规模,更涉嫌占用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与森林公园的保护定位形成强烈反差。由此引发的举报、诉讼与司法争议,一直被社会所持续关注。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得知,1996年至2005年间,香港籍人士潘某、余某等人通过私下交易,先后从石新村购得位于观音山森林公园核心区域的集体土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严格限定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港籍人士并不具备受让资格。然而,相关土地却以“村民宅基地”之名义办理了权属登记,潘某及其四名子女分别取得该块土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余某夫妇也获得了相关土地的用地许可。

经查阅案卷发现,更为引人注目的是,这些土地审批存在明显程序瑕疵。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但涉案地块未履行相应审批手续。此外,余某名下房产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日期为1998年,而其土地受让时间却是2005年,这种“时间倒签”的异常现象,更是让人觉得荒诞不经。

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这些豪华别墅群不仅远超审批规模,更与森林公园的生态保护要求严重冲突。据相关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违建区域存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对园区生物多样性构成产生极大威胁。

多年来,东莞观音山管理方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多次通过不同方式(媒体、网络等)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复。2023年5月,东莞观音山管理方又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举报材料,指控港人违建行为。然而,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以“不属于职责范围”为由,建议向樟木头镇政府反映。东莞观音山管理方随即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地方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东莞观音山的起诉,理由竟是“港人身份认定不属于自然资源部门职权范围”。这一裁决引发东莞观音山的极大不满和社会广泛争议,有关法律专家指出,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不应因主体身份而免除。然而,这种情况却恰恰发生在了东莞观音山的身上。

由于东莞观音山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于是又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争议焦点从事实认定转向法律适用。东莞观音山认为,涉案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关于集体土地流转的禁止性规定,相关行政许可应属无效。而司法机关则指出,案件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需综合考虑政策演变和社会稳定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类似东莞观音山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并不罕见。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集体土地非法流转问题日益凸显,如何平衡法律原则与现实利益,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有学者建议,应建立历史违建分类处置机制,对符合规划、具备补办条件的项目依法处理,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坚决查处,绝不妥协。

纵观东莞观音山违建别墅案,不难发现,它的特殊性在于,它既是生态保护与与违法违规行为的碰撞,也是法治原则与历史遗留问题的博弈。案件审理过程中,围绕“港人身份是否影响土地使用权效力”“超面积建设如何定性”“行政不作为的司法审查标准”等核心问题展开激烈交锋。这些争议点,恰恰反映了东莞地方司法机关法律实践中是否真正做了主动担当和积极作为。

有权威专家指出:违建和乱建方因没有经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一方同意,在合同约定公园开发经营范围内违建乱建已经构成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诉讼解决。其诉求包括但不限于返还林地、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有鉴于土地(林地)的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对于在集体土地上违建乱建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管理机制。如果在当地规划部门管辖范围内则可以申请城乡规划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对违建乱建行为依法进行违建乱建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理。如相关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不作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

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权威访谈中,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强调,要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广东放心投资、安心创业。东莞观音山作为民营企业,长期致力于森林公园的开发与保护,为当地旅游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在违建别墅案件中,观音山管理方的合法权益却未能得到有效保障,这与王伟中省长所倡导的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理念背道而驰。

在 2025 年全国两会上,生态环境保护与法治建设成为备受瞩目的焦点议题,这与东莞观音山违建别墅案紧密相关。今年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提出 20 周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其中具体措施包括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东莞观音山作为国家森林公园,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违建别墅的存在显然与这些政策导向背道而驰。

在法治建设方面,两会强调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要牢牢把握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严格公正司法,对罪大恶极者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件,深入推动解决立案难、执行难,彰显维护公平正义的政治担当、法治担当。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在履职办案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 “秤” 同频共振。在东莞观音山违建别墅案中,无论是行政机关的推诿不作为,还是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质疑的不公正裁决,都与两会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悖。

目前,该起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我们期待,东莞的司法机关,在受理东莞观音山违建别墅案件时,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社会效果的公正裁决,将功补过,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可借鉴的法治样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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