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再罪大恶极,在监狱里的生命安全和生活需要是得到满足的。监狱是通过劳动对罪犯进行改造的地方,所以以前将犯人就劳改犯,就是这样由来的。
既然基本的生活需要有了政府提供的保障,犯人为什么还要向家人索要所谓的生活费呢。通常会这样和家属说:
一是说在里面吃不饱,这是用来骗家人同情的,监狱是绝对可以吃饱的,但不一定吃得好。所以他们要钱是为了吃得好。
如上所说,花钱打点关系,这种说法确实存在,但打点的是监狱里面的管理人员和劳动快手,而不是警察,警察也不敢拿犯人的一分钱,一根烟。
为什么要打点呢?因为这些人好吃懒做,有了钱可以开小灶,买烟买加菜请其他犯人吃,这样可以笼络一批人在身边,帮自己做点事。
所以家属不要相信犯人的话,大额度给钱,如果条件允许适当的给点生活补助,这样犯人活得更有自尊一点,如果实在没能力,不用管又不用给钱,犯人在里面饿不着,病不死,监狱会管,会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
当然,犯人的减刑是以犯人的表现来打分的,而主要就是劳动的成绩,所以用钱来维持一定关系帮助自己完成和提高劳动产值,是有现实价值意义的。
但是犯人本身就是改造,不管从身体和心理都需要改造,能不给钱支持是最好的,确实给钱,也不建议给太多。